農村房屋危房鑒定標準是地基老化,出現傾斜、裂縫,柱子、墻體出現了傾斜,并且超過了高度的1%等。
《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劃分鑒定結果將危房等級為4級,分別為:A級是結構承載力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險點,房屋結構安全。B級是結構承載力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個別結構構件處于危險狀態,但不影響主體結構,基本滿足正常使用要求。
C級是部分承重結構承載力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現險情,構成局部危房。D級是承重結構承載力已不能滿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體出現險情,構成整幢危房。
在房屋被認定為需要拆除的危房后,行政機關在履行了征求利害相關人的意見、制定拆除實施方案、張貼公示危房通知、召開聽證會、發布公告、催告等程序后,方可對涉案房屋進行整體拆除。因此,未經過以上程序進行將房屋拆除的,是違法的強拆程序。
農村危房的鑒定程序
1、選址安全鑒定:結合危改房選址的周邊環境進行調查,并對其進行了安全鑒定工作,將鑒定結果劃分為“危險”與“基礎安全”兩個等級。
2、調查房屋的基本狀況:通過現場對危改房的構造進行測量查勘,獲得房屋結構的當前狀況。
3、房屋構件危險鑒定:對危改房的地基基礎、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等構件進行實地測量,并分別按照a、b、c、d四個等級進行評估。
4、房屋整體危險鑒定:對危改房的各組成部分分別進行危險程度鑒定,按照A、B、C、D四個等級進行劃分。
5、處理建議:對進行鑒定的危改房,按照房屋整體危險情況進行評估,并提出相應的拆除方案或加固措施。
6、出具鑒定報告:建鑒定:對危改房的各組成部分分別進行危險程度鑒定,按照A、B、C、D四個等級進行劃分。
法律分析:1、成本逼近法,由于宅基地使用權不能在市場上流轉,不適宜采用市場比較法進行評估。成分逼近法是指對當地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成本、土地開發成本、有關稅費、資金成本等各種成本進行測算。參考計算公式: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價值地取得費(耕地開墾費+耕地占用稅+水利建設基金+新菜田開發建設基金)+土地開發費(集體農地開發為宅基地開發程度需要的開發費)+利息(集體農地開發為宅基地投資產生的利息,計算基數為土地取得費與開發費)+利潤(集體農地開發為宅基地投資產生的利潤)+增值收益(集體農地開發為宅基地之后產生的增值)
2、收益法,由于宅基地上建設的住房可以出租,所以,可采用收益還原法評估。在使用收益還原法時,應注意農村居住房地產的稅費項目與國有土地上房屋的不同,還原利率的取值也應與國有土地上的房產有區別。此外,因司法處置而拍賣宅基房時,可以剝離出宅基地價格。
3、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對集體建設用地基準地價已經覆蓋到的區域,可以采用基準地價系數修正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七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按照下列原則編制:(一)落實國土空間開發保護要求,嚴格土地用途管制;(二)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嚴格控制非農業建設占用農用地;(三)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四)統籌安排城鄉生產、生活、生態用地,滿足鄉村產業和基礎設施用地合理需求,促進城鄉融合發展;(五)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續利用;(六)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耕地數量平衡、質量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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