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房屋過戶怎么辦理
農村宅基地證過戶流程如下:
1、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
2、村委會受理后,向國土資源所提出申請;
3、國土資源所進行調查,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十五日。
辦理程序如下:
1、準備好相關過戶所需的申請材料;
2、原宅基地和現宅基地使用者共同向村民委員會申請;
3、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
4、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
5、由所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辦理。
辦理所需材料:
1、個人申請;
2、村委會證明及村委對現土地使用者的資格審查意見;
3、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
4、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
5、權屬變更表;
6、地籍調查表。
綜上所述,基地登記根據不同的審批時間分類處理,不同的審批時間需要提供不同的登記材料,上述其他相關材料將根據宅基地使用權者當時審批的時間來確定,具體業務還需到北京國土分局(所)進行咨詢、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并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并應當簽訂書面合同,載明土地界址、面積、動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規劃條件和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前款規定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出租等,應當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過出讓等方式取得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土地所有權人、土地使用權人簽訂的書面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及其最高年限、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抵押等,參照同類用途的國有建設用地執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宅基地怎么過戶到孩子名下
農村宅基地可以按照以下方法來過戶到兒子名下:
1、父母可以通過房屋買賣的方法,將房屋過戶到兒子名下,父母可以和兒子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后去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變更登記申請,讓登記機構將房屋過戶到兒子名下;
2、父母通過贈與的方式將房屋過戶到兒子名下的,應當先去辦理贈與公證,再去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變更登記申請,將房屋過戶到兒子名下。
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包括住房、附屬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類管理上屬于(集體)建設用地。
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該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權。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享有對集體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屬設施。
準備所需材料:
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或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明、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如果是申請村民住房所有權轉移的,應該提交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移的相關證明材料。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農村宅基地過戶給子女流程
1、所需材料
個人申請書、身份證、戶口本的復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書、宅基地使用權證明、村委會證明及村委對現土地使用者的資格審查意見、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2、過戶條件
宅基地辦理過戶,要滿足三個條件,子女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就是都是本村村民;二是子女要年滿18周歲;三是子女名下無宅基地。
3、辦理流程
準備好過戶需要的資料,向村民委員會申請,村委會向國土資源所申請,國土資源所地籍調查,或國土局地籍調查,公示十五日,由所報國土資源局進行辦理。
4、過戶費用
契稅:普通住宅-評估價*1.5%,非普通住宅-評估價*3%
個人收入調節稅:(評估價-原購入價)*20%
營業稅:住宅購入不滿兩年的-評估價*5.55%;非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評估價-原購入價)*5.55%;普通住宅購入兩年以上的免交
房產交易費:房屋建筑面積*6元/平方米
印花稅:評估價*0.1%
房產證工本費:85元
土地證工本費:105元
交易評估費:評估價*0.3%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戶擁有一處宅基地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愿的基礎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
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應當統籌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農村村民居住環境和條件。
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
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
在基地過戶需要什么
法律主觀:
一、宅基地怎樣過戶需要什么手續
土地證去縣級土地管理部門,房產證去發證部門過戶。
農村宅基地過戶流程:
當農村宅基地符合買賣條件后村民可以將自己的宅基地轉讓給他人,只是在轉讓時仍需按照相應的程序進行,具體農村宅基地買賣的必要程序為:
1、宅基地買賣應經集體即村民委員會書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須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應提交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土地證、房產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
4、應到產權登記部門查看 房屋產權 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擔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財產保全措施。
5、應訂立書面 買賣合同 、并辦理審批、過戶等手續。宅基地買賣合同應由相關職能部門審批,并辦理“宅基地證”或“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更名手續;還應到房產管理部門依法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更名手續。
二、 農村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
宅基地使用權 的轉讓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轉讓人擁有二處以上的農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轉讓;
3、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4、轉讓行為征得集體組織同意;
5、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地隨房一并轉讓。
三、宅基地可以進行抵押進行貸款嗎
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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