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償年產值標準 1.根據我市農業生產水平和物價變動水平,對壓煤村莊耕地的補償,按附表一所列年產值標準計算。 2.對壓煤村莊果園地的補償,按附表二所列年產值標準計算。 3.對壓煤村莊漁塘的補償,按附表四所列年產值標準計算;漁塘設施按地面附著物補償。 二、地面附著物按附表五所列標準和實際數量計算補償。 三、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過去有關規定與本通知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發布前,已經確定了的搬遷補償安置方案不再調整。 四、各縣(市)、區可參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附表一各類農作物補償年產值標準 (一)棉花、水稻、花生、西瓜、煙葉、油料等作物補償年產值標準按同類耕地補償年產值標準增加30%計算。 (二)蓮菜地補償年產值標準按同類耕地補償年產值標準增加50%計算。 (三)蘆葦地按五類耕地補償 (四)土地類別標準 1.糧食作物用地 一類耕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設施齊全、旱澇保收、穩產高產; 二類耕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設施齊全、旱澇保收; 三類耕地:土地平整、比較肥沃、基本具備排灌條件、能保收; 四類耕地:土地平整、土質較差; 五類耕地:山坡丘陵地、土地坡度較大、土質差。 2.蔬菜地 一類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設施齊全、旱澇保收、穩產高產、種菜15年以上; 二類地:土地平整、肥沃、排灌設施齊全、旱澇保收、種菜10年以上; 三類地:土地平整、較肥沃、有排灌設施、保收、種菜7年以上; 四類地:土地平整、土質一般、可以排灌、種菜5年以上; 五類地:土地平整、土質不好、種菜5年以下。 附表二各類果園補償年產值標準。doc 注: (一)蘋果、梨、桃等果木,每畝栽培20棵以下的不按果園補償。除有關部門推薦認可的特殊優良樹種之外,每畝栽培120棵以上的也不按果園補償。 (二)每畝栽培葡萄在200株以下的不按葡萄園補償。除有關部門推薦認可的特殊優良品種之外,每畝栽培葡萄1000株以上的也不按葡萄園補償。 (三)蘋果園、梨園、葡萄園、桃園除按列表進行補償外,果木補償標準見附表三。 (四)柿園、棗園、核桃園果木補償按零星果木補償標準計算,土地按同類耕地補償。 (五)零星果木按附表三所列標準進行補償。 (六)苗圃用地、苗木按市場價補償,土地按同類耕地補償。 (七)林地樹木按規定補償外,土地按五類耕地計算補償。 (八)喬木、灌木、零星果木補償見附表三。 附表三喬木、果木補償標準。doc 注: 1、移植樹木,在非移植季節,按保留補償。觀賞花卉等按園林部門規定酌情補償。 2、經濟林不套用本規定,按林業部門規定計算。果園和零星果木不套用經濟林補償標準。 附表四漁塘補償年產值標準。doc 附表五地面附著物補償標準。doc 注: (一) 拆遷 房屋補償標準 1.拆遷各類房屋的補償費,考慮了舊料損失、拆除、搬運、新建人工等費用。執行時可根據地方建材差價、房屋新舊程度確定取補償標準的上限和下限。 2.房屋按24公分磚墻、檐高2.8米計算,高度增減可適當增減補償。 3.房屋有現澆部分或裝修標準較高的,取補償標準的上限。 4.拆遷人口搬家補助費,以4口人為準,每戶500元,每增加1口增加100元。 5.門樓、廚房、廁所、牲畜家禽圈舍等,可根據造價進行補償。 6.道路、管線等市政公共設施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和實際情況進行補償。 (二)水井、水渠補償標準 1.水井補償包括開鑿工程、用料及用工量計算。鑄鐵管井筒可參照砼管井筒增加材料差價進行補償。 2.廢、枯井按同類井補償標準50%補償。 3.水渠補償包括了舊料搬運、材料損失、拆建工費等。 (三)通訊、供電線路的補償標準 1.標準按圓錐形砼桿計算,方形砼桿按園形桿補償費的70%補償。 2.補償費包括電線、配件、拉線和電桿等需用的拆遷費。 3.電桿占地補償按每桿3平方米、拉線2平方米計算,鐵塔以實際占地面積計算,占用耕地按年產值的15倍一次性補償,占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不予補償。 (四)墳墓補償標準補償包括遷葬工、料費。 (五)磚窯補償標準 1.磚窯補償根據窯的容量大小,建窯工程量,所需材料及人工費用計算。 2.小型陶瓷窯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償。
土地塌陷穩沉后,塌陷深度在1.5米以內(包括1.5米)且非常年積水的土地,由煤炭企業支付土地復墾(平整)費,交由集體土地所有者組織復墾(平整)。
其中,深度在0.2至0.5米以內的,土地復墾(平整)費(含肥力補償費)的支付標準為每平方米3至4.5元;深度在0.5至1米之間的,每平方米6至7元;深度1至1.5米之間的,每平方米8至9元。
土地塌陷穩沉后,深度超過1.5米和塌陷深度1.5 米以內且常年積水的土地,以及如復墾后不能恢復原用途的塌陷農用地,要及時辦理征地手續,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倍數按《土地管理法》和《實施辦法》規定的低限執行。
前3年平均年產值按所在地政府公布的標準執行。塌陷土地征用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安排給原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
塌陷地也可以由煤炭企業組織復墾,土地復墾完畢后,經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還集體土地所有者。煤炭企業征得當地政府同意,復墾原有已征用的采煤塌陷地增加的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經省國土資源行政管理部門驗收確認后,可用作耕地占補平衡。
也可以經縣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后,置換同等數量和質量應征而未征的塌陷地。村莊用地塌陷后,已由煤炭企業出資提供新村用地的,對其中與新村用地面積相等部分的塌陷村莊用地,不再辦理征用手續。
擴展資料:
采煤沉陷區治理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沉陷土地“以租代征’,失地農民利益沒有保障。僅采取“以租代征”方式,每年支付青苗費,群眾未享受失地農民待遇。
隨著沉陷區面積逐年增加,企業支付群眾的青苗費不斷遞增,在當前煤炭形勢下滑比較嚴峻的情況下,煤礦企業若不能及時支付群眾青苗費,勢必引發重大社會問題,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二是采煤沉陷區群眾搬遷補償費用不足。目前標準僅夠搬遷點主干道路建設,美化、綠化、亮化等公建資金缺口較大。三是采煤塌陷區村莊搬遷建設用地指標缺口大。
搬遷模式采取的是大集中搬遷大部分搬遷群眾需要異地搬遷,建設用地采取的“先用后補”的方式,但是搬遷用地報批時間跨度長,造成采煤沉陷區搬遷安置工程建設用地指標缺口大,影響了搬遷安置工作進度。
參考資料來源:鳳臺縣新集鎮信息公開網—關于加快推進采煤沉陷區村莊搬遷安置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采煤塌陷地復墾及征遷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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