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協議在冷靜期寫還是冷靜期后寫?
離婚協議在申請離婚的時候就寫,也就是說應該是在離婚的冷靜期之前就寫。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后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二、離婚冷靜期有多久?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后,發給《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一并存檔。
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袄潇o期”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的協議離婚,對于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并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三、離婚協議的內容有哪些?
離婚協議書包括配偶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子女撫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債務償還等內容。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在當代的社會,離婚的協議書內容對于夫妻雙方來說是非常的重要的,因為只有明確了離婚的一些具體情況,才能夠成功的辦理離婚的手續,同時我們國家現在還規定的有離婚冷靜期。
一、離婚前協議書的作用是什么?
離婚協議書只有在雙方辦理了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過民政部門離婚還是通過法院離婚。也就是說,即便簽訂好離婚協議,在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只要有一方反悔,協議就不生效。如果一方拿著離婚協議書起訴離婚,法官審判時,也不會根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來判決。
已經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在雙方都愿意去登記離婚時有重大作用,但即使協議不成需要,亦可作為夫妻之間感情破裂,或說明現有財產狀況的重要證據。
協議離婚有效,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法律上面所說的協議離婚是指雙方共同到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而不是只單單的簽訂離婚協議。如果雙方僅是簽訂離婚協議,而未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此時離婚協議并未生效,雙方仍舊屬于婚姻關系。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的條款事項有哪些?
起草離婚協議書由雙方或者一方起草,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
1、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
2、對子女撫養問題的協議;
3、對夫妻共同債務的約定;
4、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5、其他涉及夫妻雙方應當載明的事實。
離婚協議在的寫法上要盡量細化,對約定事項規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糾紛。比如,孩子撫養費問題,如果僅規定了每月孩子的撫養費數額,沒有就孩子參加課外輔導班的費用承擔做約定,隨著孩子的成長,課外輔導費用也會越來越重,基于此產生的糾紛往往很難解決。不要因為離婚期間的思想波動,或由于一方隨意的要求而變更或推翻已有的離婚協議書。
綜上所述,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離婚協議是雙方達成一致意見,且離婚協議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夫妻雙方已經領取了離婚證的,則該離婚協議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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