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工傷鑒定的步驟
1、申請登記
(一)申請人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都有權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登記,并領取《工傷認定申請表》等有關須知和材料。
市、縣級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工傷保險工作。
(二)申請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自職工發生工傷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
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工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區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申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四)工傷認定申請表填表說明:
2 、審核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申請人上報的材料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工傷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出具《提交補正材料通知書》;
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因勞動關系發生爭議的,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
3 、調查核實
4 、工傷認定中止
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5 、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6 、結論送達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并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應當自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30日內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為工傷后,勞動者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根據傷殘等級申請相應的賠償。
個人工傷認定材料要哪些
1、用人單位員工發生傷(亡)事故后,若用人單位不按規定出具事故報告及申請工傷認定的,受傷員工本人或親屬可向屬地參保或企業營業執照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同時,個人申請工傷認定須攜以下材料:
2、員工和用人單位有效的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證明
3、《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書》
4、員工本人身份證和工作證(或工卡)
5、員工或用人單位傷(亡)事故情況材料(如實敘述事故發生經過)
6、有關旁證材料(如目擊證人書面證明材料現場記錄、照片、口供記錄等)
7、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常住地址證明材料等(屬交通事故的)
8、工傷認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9、受傷員工委托證明、親屬關系證明(屬親屬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工傷認定辦法》
第十八條1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個人報工傷流程是什么
個人報工傷流程如下:
1、申請:由用人單位、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醫保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來訪、詢問,醫保科以書面告知申請須知,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表》。;
2、審核:審核申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條件。(不完整的當場或者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3、受理:提供的材料完整,屬于本局行政部門 管轄 范圍且在受理時效內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
4、調查核實: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需要對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5、送達:在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送達工傷認定申請人(受傷害職工和用人單位);
6、行政復議:當事人、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
7、行政訴訟:當事人、用人單位對行政復議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什么才算工傷
(1)日常工作和企業行政面臨暫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緊急情況下未經企業行政指定但與企業有利的工作和從事發明和技術改善的工作中受傷的人均為工傷;
(2)工傷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或者工作中收到傷害。一旦被認定為工傷,可以根據不同的傷情給予不同的賠付。
綜上所述,認定為工傷的未參保職工,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報銷。 工傷認定程序 是什么上文已經做了解答,勞動者要想成為的進行工傷認定,必須要按照工傷認定的程序進行才行,當然工傷認定只是勞動者在進行工傷認定之后,還要去進行工傷鑒定,鑒定出自己究竟是屬于幾級工傷,這樣后期才能夠去向用人單位要求索賠。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企業員工工傷申報流程
申報工傷的流程如下:
1、單位或者職工一方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報工傷,提交申報材料;
2、由該行政部門審查材料,決定是否受理;
3、如果受理的,再及時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
4、最后將決定書送達給職工一方和其所在的單位,并給社保經辦機構一份;
5、如果不予受理,書面告知申請人或者申請單位。
申請工傷認定所需條件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綜上所述,如果工作的時候發生意外情況受傷了,應該及時提供證明材料進行申報工傷認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相關推薦:
病假辭退賠償標準(病假期間被辭退怎么賠償)
工傷兩根骨折賠償(2根肋骨骨折傷殘鑒定標準及賠償)
工傷賠償對像是誰(工傷賠償是打到公司還是個人)
工傷賠償查詢網址(工傷賠償進度怎么查詢)
工傷賠償拖延時間(公司拖延工傷賠付時間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