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離婚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一、在民政局辦離婚證需要哪些材料
1、戶口簿;
2、居民身份證;
3、結婚證;
4、離婚協議書;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單人照片各二張。
6、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蘆蔽滲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并森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到民政局辦結婚證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結婚自愿結陪脊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2、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3、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4、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2024年離婚需要身份證嗎?
夫妻雙方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需要向辦理人員提供自己的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需要到當地派出所開具身份證明或者補辦身份證才可辦理離婚手續。其實不只是需要攜帶身份證意外,還有一些證件也需要帶著,具體內容如下。
一、離婚需要身份證嗎?
離婚雙方需要攜帶身份證,相關法律條文《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中規定: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協議離婚需要什么手續?
雙方通過協議方式離婚的,離婚登記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協議離婚具體需要的材料手續如下: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向當事人講明婚姻法關于登記離婚的條件;
(四)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以及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五)雙方自愿離婚且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監誓人面前簽名;
(六)夫妻雙方親自在離婚協議上簽名;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協議書夫妻雙方各一份,婚姻登記處存檔一份;
(七)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離婚證;
(八)頒發離婚證,頒發離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離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離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離婚后與子女的關系、應盡的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
4、在當事人的結婚證上加蓋條型印章,其中注明“雙方離婚,證件失效。××婚姻登記處”。注銷后的結婚證退還當事人。
5、將離婚證分別頒發給離婚當事人雙方,向雙方宣布:取得離婚證,解除夫妻關系。
上述內容是協議離婚需要注意的事項,我們知道我國離婚的方式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如果是雙方沒有針對離婚事項達成一致,是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法院會依法判決。大家有關于離婚的任何問題,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
離婚要帶身份證嗎
離婚過程中,身份證至關重要。
根據實際情況,離婚方式可分為協議與訴訟兩種類型。
協議離婚涉及的材料需包括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及離婚協議等,前往婚姻登記機構進行離婚手續辦理。
身份證作為個人身份證明文件,在核實當事人身份信息方面具有關鍵作用。
在訴訟離婚環節,向法院提交離婚訴狀時,同樣需要出示身份證以確認身份,同時也將用于案件審理以及相關法律程序。
因此,無論采取何種離婚途徑,身份證的重要性不容忽視。
然而,各地政策略有差異,具體要求應向當地相關機構預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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