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到期了對方不還錢怎么辦
如此情況你只能去法院起訴,勝算當然很大了,因為他確實欠你錢,你又有相關的證據。處理時間的話,如果能聯系到被告,一個月左右可以開庭。如果聯系不到被告,要公告送達,時間要長得多。
1、要起訴就要先寫好起訴狀。如果你不找律師,可以在網上搜索民間借貸起訴狀的范文,修改后即可。對方只有一人,那么只要一式三份,你留底一份,法院里交兩份進去就可以。
2、然后去對方經常居住地法院的民事立案窗口,把起訴狀和證據投遞進去,填好回單即可。證據方面,你要把借條的復印件附在要交到法院的兩份起訴狀后面。原件自己留底,到時候開庭了提交給法官核實。
3、法院受理后,可能會組織一次立案調解。如果無法調解,那么就正式立案,此時你去繳納訴訟費。正式開庭時,法官會先讓你讀起訴狀,你只要按著讀一遍就可以,然后法官讓你舉證,你就出示你的證據,說明證據要證明的內容。然后法庭辯論階段就發表你的意見,主要就是讓對方還錢。最后法官要你們做最后陳述,你只要說堅持訴訟請求即可。
注意:
1、注意訴訟時效。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么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持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系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開始計算。
2、訴訟前可以申請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并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并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
第一百九十一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第一百九十二條 債權人提出申請后,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通知債權人是否受理。
第一百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一百九十四條 人民法院收到債務人提出的書面異議后,應當裁定終結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債權人可以起訴。
借條到期對方不還,可以先協商,如果沒還款的意思,直接起訴吧,不起訴你自己要浪費時間。
借條到期了,對方不還錢,那你先跟對方溝通好,給他最后期限,如果還不還錢,只能走法律程序里。
去催一下,他還是不還的話,就去法院起訴他,現在欠錢的都是大爺
自己去催收唄,實在不行就去法院起訴。
欠條到期了,欠款人一直不還錢,我該怎么辦
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也可以直接起訴哦。
欠條到期對方不還錢怎么辦
雙方之間的糾紛屬于借款合同糾紛。
如果該借款合同(欠條)合法,能夠證明他確實欠你的錢。那么可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鑒于欠條已經到期,需要提醒注意訴訟時效問題: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欠款合同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因此建議借條到期2年內內應當起訴,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原則不在保護勝訴權。
還款日期期滿的,債權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復印件(企業則為營業執照),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于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并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并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只有到法院起訴他,讓你還錢了!如果他態度好,承認這比借款,只是暫時還不上,那你要和他重新寫借條,并寫清楚還款時間!
借條到期了借款人不還錢怎么辦
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償還欠款。若借條有約定管轄地,則按約定執行;若沒有約定,則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原告住所地)提起訴訟。
提起民事訴訟時需準備:民事起訴狀,對方身份證復印件,證據清單和證據材料(即對方欠款的證據)。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訴材料后,會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立案。對于不予受理的,會作出裁定書;若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受理立案后,會安排時間開庭審理。適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會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批準可以延長,并會出具延期審理通知書。
人民法院在審理結束的,會依法判決并出具民事判決書;判決書中會寫明判決結果和作出該判決的理由。
當事人若對判決不服的,可在收到判決書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借貸雙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事后未達成補充協議,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仍不能確定的,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借條到期了借款人不還錢,如果經過多次催款后還是不還,只能向法院起訴,通過法院判決解決,勝訴后申請強制執行。
欠條還有10天到期了,對方還是不肯還錢,我應該怎么辦?
債權的訴訟時效是兩年
從債權到期之後開始計算
只要你繼續主張自己的債權權利
那麼訴訟時效就會重新計算
所以你可以等欠條到期后去法院申請支付令要求對方還錢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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