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但不限于”這是利用這種方法,后面通常會列舉幾種情況,意思是包括后面所列明的幾種情況,但不僅僅只有這幾種情況,還有其他一些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但沒有列明出來的情況。
這里需要強調的是沒有列明出來的事項只能是與已經列明的事項在性質上相同或相似的,才能包括在內。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訂立協議書,其目的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口頭協議一律無效;書面協議有三種形式,即合同中的條款、獨立的協議書及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形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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