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權益受到損害怎么辦
股東權益受到損害的救濟途徑:
一、直接訴訟
在這種訴訟中,原告為股東,被告可能是公司,也可能是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一共規定了提起這種訴訟的5種情況:
1、撤銷股東會、董事會決議。
2、董事及高管人員違反職責。
3、不能行使查閱權。
4、要求公司回購其股份。
5、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派生訴訟
派生訴訟簡單來說就是,在公司利益受到侵害時本應由公司來起訴,但由于各種利益關系或其他原因,公司不起訴,這時股東的利益就會受到損害,這種情況下,股東可以自己提起訴訟,這時原告是股東。
作為股東應該享有權利和義務有哪些
股東是指對股份公司債務負有限或無限責任,并憑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紅利的個人或單位。向股份公司出資認購股票的股東,既擁有一定權利,也承擔一定義務。那么股東具體有哪些權利和義務呢?我為您整理關于股東的權利與義務的具體內容。 作為股東應該享有權利和義務有哪些一、股東的權利 1、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利。 2、臨時股東會的提議召集權 3、對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直接索賠權。
4、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股東有權選舉和被選舉為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 5、收益權。股東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公司章程規定獲取紅利,分取公司終止后的剩余資產。 6、強制解散公司的請求權。 7、優先權。股東在公司新增資本或發行新股時在同等條件下有認繳優先權,有限公司股東還享有對其他股東轉讓股權的優先受讓權。 8、知情質詢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如實向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不得妨礙監事會或者監事行使職權;有權知悉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從公司獲得報酬的情況;股東(大)會有權要求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列席股東會議并接受股東的質詢。 9、決策表決權。股東有權參加(或委托代表參加)股東(大)會并根據出資比例或其他約定行使表決權、議事權。《公司法》還賦予對違規決議的請求撤銷權,規定:股東如果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10、股東代表訴訟權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訴權時,符合條件的股東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 (1)機理:既具有代表性,又具有代理性,具有公益性目的。有別于共同訴訟(代表人訴訟)以及集團訴訟。 (2)原告資格:有限公司的任何一名股東,可以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3)被告范圍: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另一類是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符合條件的股東也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這里的“他人”應當包括任何侵犯公司利益的自然人和企業,例如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或不法侵占公司資產的債務人等。 (4)責任事由:具有違反第六章規定的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的行為(原因),該行為導致了公司損害結果的發生。 (5)舉證責任:在歸責原則上規定了“過錯責任”,原告方舉證。 (6)前置程序:股東在一般情況下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訴,而應先征求公司的意思,即以書面形式請求監事會(監事)或董事會(執行董事)作為公司代表起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他人。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或者董事會、執行董事收到前款規定的股東書面請求后拒絕提起訴訟,或者自收到請求之日起30日內未提起訴訟,或者情況緊急、不立即提起訴訟將會使公司利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股東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依照上述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訴訟結果歸屬:歸屬于公司,而不是股東個人。股東只是按照其股權比例的數量在財務上分享因勝訴帶來的股東收益。 注意:股東代表訴訟解決了過去在公司權益保護方面的主體的缺位問題。 注意: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單獨股東權”,在股份有限公司層面主要體現為“少數股東權”,以維護小股東利益。二、股東的義務 1)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2)按時足額繳納出資,不得抽逃出資; 3)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4)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股東權益受到損害怎么辦
股東權益受到損害怎么辦股東權益受到損害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處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損害股東利益的,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百八十二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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