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可以分戶嗎
離婚了女方可以單獨立戶嗎?
離婚后,女方可以單獨設立一個戶口簿。
離婚后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你們每人一個戶口本。
原因: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規定,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2.《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規定,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所以,綜上所知,離婚后,女方可以單獨設立一個新的戶口。
離婚后可以把自己的戶口提到一個單獨的戶口本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可以在派出所戶籍室咨詢
當然可以
需要單獨分開戶口成為戶主的,只可以在本人購房并且屬于房產持有人情況下,才可以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戶口遷移。到新的房產上面單獨成為該戶口的戶主。
一、若需要單獨分戶成為戶主,必須提供非原戶籍所屬的房產資料(未辦理過入戶)戶籍改革之前,公民可以根據家庭居住情況而申請把家庭戶口“分戶”而每人具有一個自己的戶口,但是由于該情況導致戶籍系統資料隨意變更影響到戶籍資料整理。國家實行戶籍改革,明確對于戶籍“分戶”問題必須提供和原戶口房產不同的房產資料(未辦理過入戶)以后,才可以申請從原戶籍所在地遷移到自己房產所屬地而成為戶主,不可以隨便把原戶口按照舊的戶籍政策進行“分戶”。
二、若需要單獨分戶成為戶主,必須按照當地政策提供資料申請戶口遷移戶籍改革以后。
擴展資料:
分戶,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從父母戶口里面獨立出去,自立一戶。
戶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戶,是指公民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開生活或有工作證明的,可以申請分戶,另立戶籍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1月9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十一次會議通過,1958年1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公布,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并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為什么離婚后分戶不可以,國家法律是可以的嗎?
離婚后再婚,到當地派出所要求分戶,其他相關部門都已經蓋章同意為什么一個派出所可以不給分戶?說是不符合政策,只能以非親屬關系保留在我的戶口本上,我想問問既然是非親屬關系為什么不可以分戶?我查閱國家法律是可以分戶的,并且當地有關系的都可以分戶,人民公仆為什么不給我們這些沒有關系的公民辦實事呢?請求有好辦法的同仁給我出出主意謝謝!rn詳細情況請查閱:http://tieba.baidu.com/i/244774047/p/216266403#0 一、離婚后是可以分戶的。
1、因婚姻變化、家庭成員變化、住房結構變化需分戶的,憑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產權證明或單位分房證明。
2、屬結婚或離婚分戶的,憑《結婚證》或離婚證明(未成年人子女與父母之間、單元房中分開居住、借住、租賃、搭建臨時房等,不得分戶),經派出所審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分戶手續。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第十七條和公安部三局關于執行戶口登記條例的初步意見第九條的規定,公民分戶應按如下規定辦理:
(一)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分別立戶。
(二)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于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筑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一、離婚后分戶申請的條件 (1)除夫妻雙方戶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戶成員分開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戶(2)在原家庭戶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戶由于要求分戶的男女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或者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因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系已經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給或判給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出來,如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應將戶口遷到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處。如果沒有,則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后,將戶口掛靠在街道集體戶。二、離婚后如何分戶去派出所辦理離婚分戶、遷戶手續時需要帶以下材料:1、本人離婚分戶申請書;2、單位(村居、小區)證明;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一套房子只能有一個戶口本,不能出現兩個戶口本。離婚后沒有得到房子實務的,可以遷戶口遷出去,但要有遷入的地址。否則無處可遷。
分戶,你需要一個地址:某市某縣某街道辦事處某小區幾單元幾戶。你需要有自己的房子,才有你自己的地址,才能給你分戶,你沒有房子的話,就沒有家庭地址。你的戶口落到哪里?
可以起訴公安機關行政不作為。
外嫁女戶口遷入夫家,離婚后,能否獨立分戶?
離婚后戶口可以單獨立戶嗎
離婚后戶口是可以獨立的。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離婚分戶的條件是正在住的房屋里,有兩個以上的房間,并且可以單獨生活。一般離婚后后戶口獨立的流程是先向準備遷入的派出所申請,然后由目前自己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一份戶籍證明,當事人拿著戶籍證明和身份證等證明文件就可以去準備遷入的市級公安局申請辦理遷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辦理。
如果自己有屬于自己產權的房屋,可以單獨立戶,否則單獨立不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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