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和協議離婚的優缺點分析
1、協議離婚有什么優點
具體來講,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的好處是:
(1)時間短。只要手續齊全,當事人一般當場就可以辦出書;而訴訟離婚所需的時間,少則一個月,多則幾個月。如果一方當事人在國外,甚至在國外下落不明,離婚所需時間更長,可能最長要兩年左右的時間。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的審限規定,按簡易程序審理的離婚案件,審限為3個月,按普通程序審理的離婚案件,一般審限為6個月。比如,在,一般的離婚案件,如果財產爭議在500萬元以下,并且沒有其他重大、復雜因素,基本都適用簡易程序。而對于重大或相對復雜的案件,一般適用普通程序。因此,相對訴訟離婚而言,協議離婚所需時間最短??梢姡瑓f議離婚,是最節約時間成本的離婚方式。
(2)費用低。不論家里有多少財產,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般辦理只收取10元左右的手續費就可以辦結,以市為例,北京市離婚登記僅收取9元錢的離婚證工本費。而離婚訴訟法院是按爭議財產收費的,當事人共同財產越多,法院收費越高。少則50元,多則幾千、幾萬甚至幾十萬元。目前根據《人民法院訴訟費收取辦法》的規定,離婚案件按財產爭議額收取,如果爭議財產在1萬元以下,收費50元,爭議財產超過1萬元的部分,按爭議財產1%的比例收取受理費。另外,如果案件涉及或財產價值評估,還要另行交納保全費或評估費,又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梢?,協議離婚基本上沒有經濟成本,而對訴訟離婚而言,花費的經濟成本要大得多的多。
(3)壓力小。因為協議離婚很快就可以辦結,不像訴訟離婚那樣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所以當事人避免了幾個月的訴訟過程帶來的思想壓力,精神上可能受到的折磨會少一些,因為離婚手續相對隱密,來自父母和周圍朋友的壓力也會小一些。而訴訟離婚過程中,當事人通常要花費幾個月的時間,來自雙方本身、雙方親屬乃至法院的壓力時間較長,心理疲憊期較長,精神壓力自然大得多。
2、協議離婚有什么缺點?
(1)由于的內容違法,將來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離婚當事人往往并不清楚法律的相關規定,所以難免在離婚協議書中出現不合法的內容。雖然在辦理協議離婚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會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審查,但他們畢竟不是離婚專家更不可能精通法律。所以,他們只能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形式上的審查,不可能發現具體內容里所隱藏的法律風險,導致男女雙方離婚后極易發生糾紛。甚至會出現雙方協議離婚后,法院對或離婚財產而問題重新確定、分割的現象。
(2)協議離婚的適用范圍較窄,受到多方面因素的限制。比如協議離婚只能在一方當事人的戶籍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必須對離婚問題達成一致意見、沒有分歧,以及男女雙方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等。
(3)離婚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由于離婚協議是男女雙方私下達成的,沒有經過法院的確認。所以,離婚協議書不具有像離婚調解書、離婚判決書那樣非常確定的強制執行力。協議離婚后一旦某一方反悔,另一方是無法憑借離婚協議書直接請求法院予以強制執行的。只能以離婚協議書為證據另行向法院提起訴訟,待經過法院審理確認了離婚協議合法有效后才能再申請強制執行。而審理過程中便有可能出現前面所說的:離婚協議書的某些內容被法院撤銷或認定為無效,而最終導致離婚協議無法繼續執行的結果。
(4)離婚協議中在處理實際細節問題時缺乏操作性,一些當事人認為既然是協議離婚就不需要花錢找律師解決了,許多問題在離婚協議中沒有涉及,造成發生問題時無章可循,協商無果,訴訟又很難解決的尷尬,變得離了婚后事情還是沒完沒了,心煩意亂,精神憔悴。
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的優缺點分析
法律主觀:
協議離婚一般在原 婚姻登記機關 ,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所在地起訴。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 辦理離婚登記 。 協議離婚的優點是省時、經濟。一般來說,如果材料齊全,半個小時左右即可辦完 協議離婚手續 。但是,協議離婚的要求較為嚴格,協議離婚必須夫妻雙方對離婚的意思、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一致。 訴訟離婚比較復雜,除了協議離婚所需材料外,還須準備訴狀、證據等材料。就審限而言, 適用簡易程序 審理的,審限3個月(一般簡單案件1個月即可辦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審限6個月。二審的,審限3個月。訴訟離婚的,如無離婚的法定情形,可能需要至少起訴兩次(每次至少間隔半年)。 在司法實踐中,符合訴訟離婚的情形有一下幾種:(1)合法夫妻, 一方不同意離婚 的(2)男女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權債務等事項沒有達成一致的:(3)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4)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為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活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的;(5)男女雙方結婚時在國外或港、澳、臺、登記結婚的 一、離婚案件分為兩種形式: (1)、若雙方能夠對全部事項協商一致,可以協議離婚。但離婚協議應當起草嚴謹、完整,避免因起草不當,造成日后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訴訟; (2)、若雙方對某一項事宜未協商一致,只能通過訴訟離婚。 二、關于財產方面: 婚前個人財產 ,屬于個人所有,在離婚時不參與分割。婚后取得的財產,一般情況下 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在離婚時一人一半。但是法律規定某些特定財產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三、撫養權的問題:兩周歲以下的孩子原則上隨母親;兩周歲到十周歲之間,以將來對孩子醫療、教育、健康成長的原則來綜合認定;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主要取決于孩子的意愿。司法實踐中有效 爭奪孩子撫養權 的技巧,可以面談。 四、不撫養孩子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撫養費,數額為不撫養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支付方式為按月支付的較多。 五、不撫養孩子一方不因支付了撫養費,而免除將來孩子需要正常、合理的大額支出。 六、另外,離婚案件還涉及財產分割、債權債務承擔、子女撫養權、撫養費的承擔、婚姻過錯賠償、一次性經濟幫助等法律問題。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起訴離婚和協議離婚的優缺點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了解到,離婚可以通過協議離婚,也可以通過訴訟離婚,二者各有各的特點,那么您知道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的優缺點分析?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法律知識,下面一起來看看吧,相信會對您有所幫助。一、訴訟離婚與協議離婚的優缺點分析(一)協議離婚 1、協議離婚的優點:省時、經濟 根據《民法典》我們知道,只要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個人近期免冠照片兩張,即準予離婚。只是要求夫妻雙方協議離婚的必須親自到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不過一般來說,如果材料齊全,半個小時左右即可辦完協議。 2、協議離婚的缺點:離婚協議易起爭議 雖然協議離婚程序便捷,省時又經濟,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首先,對協議離婚的準備階段的要求就比較嚴格了,比如夫妻雙方必須對離婚的意思等問題達成一致,并對財產分割、撫養權等問題達成協議。而協議離婚之后,離婚協議的履行靠的是當事人自覺遵守與履行,這就容易反悔產生爭議,這時如果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還需到法院進行訴訟。 所以,建議在離婚協議簽署時,最好請律師把關,避免不必要的后遺癥產生。 (二)訴訟離婚 1、訴訟離婚的優點:爭取權益,有效解決糾紛 訴訟離婚,是婚姻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請求,由人民法院調解或判決而解除其婚姻關系的一項離婚制度。訴訟離婚制度,適用于當事人雙方對離婚有分歧的情況,包括一方要求離婚而另一方不同意離婚而發生的離婚糾紛;或者雙方雖然同意離婚,但在子女和財產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作出適當處理的情況。可持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戶口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干部證等);結婚證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審理后,通過調解或判決以幫助解除婚姻關系。 可見,協議離婚程序的簡易是建立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但是如果雙方對財產、撫養權等方面的爭議比較大時,到法院提起訴訟反而是更直接有效的辦法,同時也有利于公平爭取自己的權益,也可以有效避免協議不履行的紋面。 2、訴訟離婚的缺點:訴訟拖累,影響感情 對一些協商無法解決的離婚爭議,通過訴訟可以有效解決,但是從訴訟離婚的程序上看,相對來說還是比較復雜的,經受長時間的訴訟拖累也就不可避免了。加之,將離婚案件通過法庭解決,也就意味著雙方撕破臉皮,這就難免加深了夫妻雙方的仇視與敵對情緒。 畢竟,法律不是萬能的,當感情已經破裂,雙方無法共同生活下去時,雙方最好能選擇比較理智的做法,友好分手,選擇協議離婚的方式,避免曠日持久的訴累;但當訴訟成為不可避免之時,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聘請律師充分搜集準備證據、積極應訴也就成為必然。
二、離婚訴訟期間可以進行協議離婚嗎離婚訴訟期間可以協議離婚,協議離婚達成一致后應撤銷訴訟。我國法律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三、協議離婚和起訴離婚的區別(一)協議離婚是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 (二)協議離婚的程序更簡易便捷。 (三)訴訟離婚是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以后,通過調解或者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協議離婚的優勢有哪些?
協議離婚的優勢是:時間短、費用低、壓力小。協議離婚又稱兩愿離婚或登記離婚,我國《民法典》中稱作雙方自愿離婚,指婚姻關系因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離婚方式。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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