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判,讓離婚速戰速決。
離婚最快的渠道,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或者起訴離婚讓法院調解,但都建立在雙方達成一致的基礎上。
不是每個離婚案都如此順利,想快速離婚,一看案情,二看談判策略。
談判的重點是抓住對方軟肋。每個離婚的當事人都各有所需,案情各有優劣,當你抓住軟肋,往往能促使談判成功,達到快速離婚的目的。
同時,律師和法院是催化劑。
律師介入,意味法律程序的啟動,感情糾紛變成冷冰冰的法律糾紛。
法院介入,意味協商不成法院強判。
這兩點,往往會在談判時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給大家說一個成功案例。
女方急于出國,想在出國前離婚,把兩人名下的房賣掉換成現金,然后攜款赴加拿大,和留學的女兒團聚。但存在兩個障礙:
男方不同意離婚,意味第一次起訴很難判離,女方無法早點出國。
夫妻只有一套房,如果房子判給男方,女方想得到折價款,可能要等一兩年,甚至更久。
但聊天中我們注意一些小細節:男方很小氣,女兒出國留學的費用是女方姐姐無償贊助,每年花費將近十幾萬元。
在法律上,這筆費用如果不是無償,絕對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而且以每年十幾萬的速度遞增。
在這方面較真,絕對可以震懾男方,當然,我們也清楚,想讓法院認定夫妻債務很難,因為沒有足夠的證據,于是我們選擇談判。
不出所料,男方讓步,兩人離婚。房子歸女方,女方把房子賣掉后給男方折價款,不到一個月,便飛到加拿大。
這個案件之所以成功,是因為我們抓住男方守財的弱點,隱藏女方急于出國的弱點。
而且在法律上我們根本不占優勢,不打心理戰,只打法律戰,就會受制于人。
所以想順利、快速離婚,你要有以下思路:
1、做最壞的準備。
做最壞的打算,不見得一定會出現最壞的結果。你的目標可能隨時實現。
但如果不做最壞的打算,一旦實現不了最初的計劃,你的心理防線可能崩塌。
2、不要怕打持久戰、攻堅戰。
離婚糾紛不僅是法律的博弈,也是內心的較量。
有時你越急著離婚,對方就利用這種心理和你談條件、拖你。
3、不懼怕訴訟,爭取調解離婚.
離婚談判有兩個條件,一是方案,二是威懾。所以要對整個離婚事項有一個全面、長遠的謀劃,找自己的優勢,補自己的短板。
同時走訴訟程序,邊打邊談,談好了法院可以立刻出判決書,達成調解離婚。
法律分析:一邊訴訟,一邊協商,是最快的方式。提起離婚訴訟,那法院就會按程序強制性推進離婚程序的進行,通常會在3個月內結案,這樣一來,離婚的效率就會很高。如果雙方還有協商的可能,那可以訴訟的同時繼續協商,達成協議的,去民政局離婚也行,去法院離婚也行;談不成的,那也沒有耽誤離婚訴訟的時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