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現在的婚姻需要花大價錢,婚姻必不可少的是,房子、車子這兩樣。并且其中的這兩樣大都是由男方支付,男方除了支付這兩樣東西,還需要,支付大把的彩禮。那么婚后男方出首付買房子,離婚后怎么分呢?
1、婚前首付款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若離婚首付款不需分割給對方;
2、婚后還貸款屬于夫妻共有財產,若離婚,要房子的一方,須按婚內還貸總金額補償50%現金給對方;
3、房產證只登記男方一人名字,則房子屬于男方婚前個人財產,但男方須將婚內還貸款的一半補償現金給女方;
4、若房子登記為夫妻兩人名字,則房子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夫與妻各占50%產權權益,含房子增值相應利益。
一、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二、夫妻離婚財產分配原則是什么?
1、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才能避免婦女和兒童因分割財產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難,保證兒童的健康成長。
2、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離婚案件,在財產分割時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適當多分?!睹穹ǖ洹返?091條規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睹穹ǖ洹芬幎诉^錯離婚的法律后果,即讓過錯方承擔離婚損害賠償責任,這是對受害方的法律救濟,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原則。
3、公平原則。在離婚財產分割時適用公平原則,就是要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現有的共同財產;另一方面還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扶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患病方,等等。這是公平原則在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的體現,需要司法工作人員科學、正確地適用到一個案件中。
男方出資法律上肯定是屬于當事人的財產,所以對于具體的問題解決需要自己合理的進行處理,這樣自己的權益維護才會有著法律上的保障,但是生活中此類問題的解決會有一定的限制,因此有關的當事人在爭議的時候需要多加留意具體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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