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分戶可以按照以下方式進行:
確認是否符合分戶條件:
準備相關材料:
前往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注意:自建房等違章建筑是不予分戶的,所以如果你的住房是這種情況,那么可能需要先解決住房問題再考慮分戶。另外,不同地區的具體規定可能會有所不同,所以在辦理前最好先咨詢一下當地的戶籍管理部門。
離婚后沒房子一般不能分戶。但若其近親屬、用人單位愿意接收其戶籍的,可以并入戶籍。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
離婚了沒房子戶口咋辦?離婚后,戶口如何遷出
1、離婚后雙方的戶口就要分開,也就是每人一個戶口本。
2、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填寫戶口遷移證,然后把戶口從原戶籍檔案里注銷。
3、帶著戶口遷移證去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4、離婚后無住房的,也可以憑借遷移證將戶口落在社區集體戶口或者當地人才市場等
戶口的遷移手續應該怎么辦?1、到目前戶籍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開具遷出證明。
《戶口登記條例》第10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2、辦理遷入手續。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3、不同省區對戶口遷移手續問題還作出了更加具體的規定,如果不明白如何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亦可到當地的公安戶口登記機關進行咨詢。
法律分析:首先必須確認一點,雙方離婚與戶籍遷轉沒有任何關系。也就是說雙方離婚后是否將戶口遷出,屬于當事人自由選擇的權利范圍,沒有任何規定雙方離婚后一方的戶口必須遷出。但同時,雙方離婚后戶口在一個戶口本上的,會有很多不便,所以可以辦理分戶或者戶口遷出。以下是具體辦理方法: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或者離婚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愿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調解書或者離婚證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并在戶口登記簿上注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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