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離婚后,若夫妻一方死亡,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父母、子女、配偶是第一順序繼承人。而此時夫妻雙方已經離婚,因此,前妻或者前夫對于死者一方不享有繼承權。若已經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生育了子女、或者領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則生育或領養的子女、形成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對于其父或其母享有繼承權。值得注意的是,若死者離婚后再婚,則其死亡時的現任配偶享有繼承權,死者的所有親生子女、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以及死者父母,均為第一順位繼承人,原則上應當按人數均等分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你好,如果是在離婚后發生的繼承,在無遺囑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下,對于前妻的遺產,前夫是沒有繼承權的,對于前妻所生子女的遺產,前夫是有繼承權的。
根據法律規定,在無遺囑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下,繼承將按照法定繼承進行。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前夫由于已經與女方解除了婚姻關系,不再屬于“配偶”行列,無法繼承女方的遺產。父母子女關系不因離婚而消滅,對于前妻所生子女的遺產,前夫仍屬于“父母”身份,在不存在喪失繼承權的情形下,可以依法繼承。
【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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