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部分都遇到外遇的婚姻,不一定會離婚。因為從那個外遇的人,他會選擇讓這個第三者成為他的地下情人開始,他已經注定了在自己心里面,我的需求更重要,而不是你更重要。所以他的情感濃度對第三者往往沒有我們以為的那么好。
只是很多時候原配會把那個感情想的非常好,所以我們會經常看到說,有很多夫妻好像發生外遇之后離婚率很高,那離婚率很高不是因為他對第三者情感有多好,我為第三者離的,而是說我在發生外遇之后,我回歸家庭的那個路太難走了。
修復的路兩個人都不會,比如說啊,我們經常會卡到的地方是什么?外遇本身的這個人呢,回到家庭之后經常會害怕說是不是我此生就要夾著尾巴做人,我在你面前從此不能抬頭了,因為有一個這樣大的把柄把握在你手里,那往往還有就是被外遇的這一方,自己內心的傷痛怎么辦?你能真的懂嗎?你真的了解嗎?心里面有很多很多的問號,你真的在乎我嗎?你為什么要回來?你是愛我,可是如果你真的愛我,你為什么外面會有人?如果你不愛我,你又回來了,那現在你到底圖什么?
所以那個不安全感會非常高,信任危機也會非常重,那么這些都是遇到外遇的夫妻會卡住的地方,這就像是一個系統修復的過程,那很多的卡點對于很多夫妻來講其實是困難的,那這個過程哈,如果你自己覺得我做不到,好像,哎,原諒了就算了。兩個人就這樣過日子,那往往啊,你原諒之后,很多問題沒有處理的話,他還會卷土重來再發生,所以系統的修復,它是一個系統的工作。如果你也認同,請幫忙點個贊。
一、婚后外遇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按照《民法典》中的規定,因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外遇從而造成夫妻離婚的,并不影響共同財產劃分,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由法院進行判決。而無過錯方可以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外遇離婚孩子歸誰
夫妻因為一方外遇而導致離婚,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但是雙方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讓法院判決。
對于孩子撫養權問題,要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仔細確認雙方的情況后判決,但哺乳期間的孩子一般判給女方撫養,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適合小孩成長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見。但是在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有權探視并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標準,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無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據孩子實際支出、當地的生活水平及雙方經濟狀況綜合認定。
因出軌離婚是可以要求賠償的。離婚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實踐中通常跟據過錯方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對受害人造成的損害程度,過錯方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以及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綜合判斷。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