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后對方拒絕賠付的,可以在訴訟時效內向法院提起訴訟。1、對方車輛無保險:如果對方的車是剛買的,還沒有上任何保險,而又恰好發生了事故,但是對方司機不給賠付。就可以先由所在的保險公司賠償維修費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賠。2、對方無經濟賠償能力: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車輛司機沒有賠償能力,這也使得受損失的車主非常郁悶。其實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也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3、對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關賠償:在有些事故中還會遇到一些“老賴”(拒不賠付欠款或者賠償人員的俗稱),在警察給出相關裁決之后,以各種理由拒絕或者延期賠付維修費用,甚至“人間消失”。此時也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4、對方拒絕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簽字: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對交警的裁決有異議,對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不認可且拒絕簽字。對于這種情況,作為受害方是可以向所在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5、對方逃逸后有證據證明肇事車輛信息:肇事逃逸的情況在近幾年的交通事故中頻發,如果在發生交通事故之后,對方肇事車輛逃逸,此時可以通過照片、行車記錄儀甚至是錄音記下對方的車牌號和車主的信息,這樣也可以向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我國有規定交通規章制度,行人和車輛駕駛人都應該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否則,一旦違規而發生交通事故,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而對于行人來說,在沒有違章的條件下,車禍后肇事司機不賠償怎么辦?下面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被車撞了怎么要求賠償
這是屬于一般的民事侵權。可以要求肇事司機賠償醫藥費、住院費、必要的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具體的數額要根據收款憑證和一些特定的標準來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至34條對此有詳細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共關于確定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8條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車禍后肇事司機不賠償怎么辦
首先,交警部門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之后,如果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話,可先由辦案警官主持調解,調解順利的話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責任方賠償之后,案件終結。
交通事故賠償雙方如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受害人可委托深圳交通事故律師提起訴訟,進入到法院訴訟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師介入,收集相關賠償證據,制作證據目錄,起草起訴狀,然后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滿足起訴條件的,法院受理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在七日內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被告收到起訴狀后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3、法院確定舉證責任期限和開庭時間,當事人雙方在制定的期間內提交證據。開庭前法院會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開庭后,書記查明到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審判長核對當事人情況,宣布案由,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訴訟權利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然后,進入法庭調查階段,當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師陳述,證人作證,宣讀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進入法庭辯論環節,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師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或答辯,交通事故和對方互相辯論,審判長詢問各方意見,開庭審理階段結束。
4、法院一般不會當庭宣判。在開庭后的一段時間內法院必須公開判決,送達判決書,判決書生效。
5、被告履行賠償義務,否則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屆滿后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如果對方拒絕賠償,那么您要考慮通過訴訟也就是打官司的方式來索賠。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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