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從2018年5月15日開始實行限購政策,具體如下:
1,限購范圍:全成都市新房+二手房一起。
2,限購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升級為以家庭為單位;
3,限購時間:即時生效;
4,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細則特別解讀:
a,非成都戶口:全家在成都沒有房子,本人在這需要購房的區域(注意區別,限定只能本區)就業且連續繳納兩年社保;
b,成都戶口:
(1)落戶需要購房的區域超過兩年,且以家庭為單位在全成都只有一套房子,或成年單身還沒有房子的;
(2)落戶本區域沒有超過兩年,在(1)條件的基礎上,再加上本區域穩定就業社保繳納滿1年;
(3)成都其它區域戶籍,在(1)條件基礎上,加上本區域穩定就業社保繳納滿2年;
5,高新區西區、錦江、成華、武侯、龍泉、雙流、金牛、新都、郫都、青羊、溫江、雙流,細則如下:
a,非成都戶口:全家成都沒有房子,本人在這些區(注意區別,這里是高新區西區、錦江、成華、武侯、龍泉、雙流、金牛、新都、郫都、青羊、溫江、雙流都可以)就業并連續繳納社保2年;
b, 成都戶口:
(1)落戶11區內超過2年,家庭全成都只有一套房,或成年單身還沒有房子的;
(2)不夠兩年,在(1)基礎上,加上穩定就業并繳納1年社保;
(3)其它區域戶籍,在(1)條件上基礎上,加上本區域內穩定就業同時社保繳納2年;
6,成都其它地方:青白江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
a,有成都戶口;
b, 沒有成都戶口,在全成都任意地方工作且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滿足其中之一,都是隨便買。
7,離婚兩年內不算離婚,買房時還算一個家庭;
8,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成都,跟子女算一戶,不算單獨戶,不得作為單獨家庭購房;
9,取得房產證后3年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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