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累計金額在1.2萬元以上3萬元(含)以下部分賠付 55%;2、3萬元以上 10萬元(含)以下部分賠付65%;3、10萬元以上部分賠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不低于30萬元。4、在計算大病保險個人累計負擔額度時,不扣除貧困患者當年享受的醫療救助額度。對經基本醫保報銷和大病保險賠付后個人負擔仍然過重的患者、精準扶貧對象和無錢棄醫貧困人員等困難群體實施有效保障和精準幫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大病醫保就是大病醫療救助基金,大病醫保是基本醫療保險的必要補充。
是職工醫保享有的,超過基本醫保報銷上限后開始啟動的報銷金額。比如基本醫保的報銷上限是8萬元,報銷超過8萬的部分,由大病醫保繼續報銷,并且報銷上限是18萬。基本醫保和大病醫保總計報銷上限是26萬。
大病醫保報銷比例是?
針對一些特別貴的大病,我國將建立補充醫保報銷制度,在基本醫保報銷的基礎上,再次給予報銷,要求實際報銷比例不低于50%。大病保險的保障對象是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的參保人,所需要的資金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不再額外增加群眾個人繳費負擔。
大病醫保包含哪些疾病?
國家全面推開尿毒癥、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臟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病、耐藥性結核病、艾滋病機會性感染等8大類大病保障,將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死、腦梗死、血友病、一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類大病納入保障和救助試點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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