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鄰居之間瑣事打了別人一巴掌
因鄰居之間瑣事打了別人一巴掌因為鄰居之間瑣事,對方辱罵我,一時激動打了對方一巴掌,并且當天就帶他去醫院檢查了,并沒有造成任何損傷,他后來又報警了,事后主動去他家賠禮道歉,對方不接受,現在過了一個半月了,現在派出所又打電話過來要去調解之類的,請問這事是什么意思?過了這么久派出所又打電話?怎么解決這個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因民事糾紛引發的打架斗毆的情節輕微的案件,經調解或協商雙方達成和解的,公安機關可不予處罰;雙方未能達成和解的,公安機關應按照治安處罰法規定給予處理,并告知當事人就民事賠償到法院訴訟處理。
如果當事人確實沒有對鄰居造成實質損害,一般只給予警告和要求賠禮道歉處理,不至于給予拘留罰款。而鄰居經賠禮道歉仍不肯和解,可能鄰居確有損害產生,或者在故意夸大事件性質、編造事實。
目前情況不明,建議到派出所接受調解并探明情況!
相關推薦:
動物致人損害的賠償(民法典中動物侵權賠償標準是什么)
死亡賠償金的主張(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是什么)
刑事上訴多久完結(刑事上訴結果判決需時多久)
酒后承擔刑事責任(酒后犯罪需要負刑事責任嗎)
警方立案查詢(立案以后怎么查詢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