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15天可以探視嗎
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據《治安拘留所管理辦法》,家屬可以探視。刑事拘留,家屬不能探視,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為,經看守所同意,可以轉交文書和傳達信息。
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見律師,不容許見任何人。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審判之前是只能律師會見,家屬朋友均不能探望。家屬朋友可以寫信,但信件的內容全部要經過管他的管教檢查,所以要保證信件內容與案件無關才能寄到他手里。看守所可以寄東西也能收到,但寄的東西不能有金屬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東西也不能有要有扣子、拉鏈、繩子之類的東西在上面,如果有,干警會剪掉再接收,有的甚至當場就會拒收。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托,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后,可以與本人委托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會見、通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一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一般偷東西拘留幾天
一般偷東西拘留幾天一般偷東西拘留五到十天。
拘留,是指扣留,拘禁。一般分為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民事拘留。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于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而非刑事處罰手段。
行政拘留是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懲罰措施。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三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或者水文監測、測量、氣象測報、環境監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公共設施的;
(二)移動、損毀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以及其他邊境標志、邊境設施或者領土、領海標志設施的;
(三)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或者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的。第三十四條 盜竊、損壞、擅自移動使用中的航空設施,或者強行進入航空器駕駛艙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響導航系統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聽勸阻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設備、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志的;
(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三)在鐵路線路、橋梁、涵洞處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四)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刑事拘留多久會叫家屬送衣服
1. 在刑事訴訟中,拘留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在偵查過程中,針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出于法定緊急情況而采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2. 刑事拘留的實施需同時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對象必須是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二是必須存在法定的緊急情況。
3. 在看守所內,被拘留者通常可以在指定窗口接收家屬送來的衣物。但在判決確定前,被拘留者與家屬無法見面。
4. 被拘留者可以通過指定方式獲取生活必需品,包括衣物。然而,這些衣物需符合看守所的規定,如不得含有金屬配件,不得使用皮帶,不得穿著皮鞋等。
5. 綜上所述,家屬可以在規定的渠道為被拘留者提供符合規定的衣物。看守所有明確的規定,以保障被拘留者的生活需求和安全。
相關推薦:
用工單位賠償義務(用人單位賠償責任由誰承擔)
中指截掉怎么賠償(左手中指截斷一節 工傷 幾級怎么賠償)
輕傷害構成刑事嗎(輕傷害能否追究刑事責任)
次要責任會負刑事(撞死人次要責任有什么處罰)
刑事拘留的起算點(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日期是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