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筑拆遷時候如何補償的
違章建筑在拆遷過程中通常不會獲得補償。被官方定性為違章建筑的,拆遷人沒有權利要求拆遷賠償。根據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會下達停止建設或限期拆除的命令,若當事人繼續違法建設或逾期不拆除,政府部門可以直接采取強制拆除措施,并且無需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未獲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規劃許可證要求施工的,地方人民政府的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可以命令停止建設;若違規行為可以通過改正措施減輕對規劃執行的影響,會給予一定期限內改正的機會,并處以工程造價5%至10%的罰款;若無法通過改正措施減輕影響,需要在規定期限內拆除,無法拆除的,沒收實物或違法收入,并可處以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征地拆遷中的“違章建筑”如何補償呢?
征地拆遷中的“違章建筑”如何補償呢?這一問題牽涉復雜情況,本文將解析不同情形下的處理方法。
首先,對于合法建造的房屋,如因歷史原因形成的,根據《物權法》第30條,可取得物權,并應完全納入拆遷征收補償范圍。
其次,對于在無違法主觀認識下客觀形成的存量違章建筑,如處罰時效內,應按《行政處罰法》第44條處理;處罰時效外,則按《行政處罰法》第29條,基于穩定的社會關系,應完全納入拆遷征收補償范圍。
第三種情況下的存量違章建筑,政府與當事人均有過錯。鑒于政府在行政管理中的強勢地位,其過錯應更高。在處理時,應納入拆遷征收補償范圍,給予適當補償,比例考慮在標準賠償額的70%以上。
第四種情形下,因政府默許導致違章建筑。若政府未在2年內采取以罰代拆、以罰代管措施或不作為,可推定為默許。在處罰時效內,當事人應承擔舉證責任,完全納入拆遷征收補償范圍;處罰時效外,同樣按第一種情況處理。
第五種情形,通過受讓取得他人的違章建筑。具體認定和處理時間追溯至違章建筑原占有人的“建成”之時。處罰時效內,給予現占有人受讓對價補償;處罰時效外,也應完全納入拆遷征收補償范圍。
對于棚戶區的違章建筑,應采取適當補償原則。
第七種情形,政府征收時違法吊銷當事人證照形成違章建筑。當事人可依據《行政訴訟法》第45條等規定,要求補償及賠償。
拆遷違章建筑能得到賠償嗎
拆遷違章建筑是不能得到賠償的。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
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相關推薦:
拆遷如何計算房屋面積(房屋拆遷面積怎么算)
征地果實賠償標準(征地果樹賠償標準)
工程款合同糾紛(施工合同工程款糾紛適用專屬管轄嗎)
合川占地房屋賠償(2016年重慶合川區清平鎮占地賠償標準)
拆遷閣樓怎樣賠償(閣樓拆遷補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