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合并的方式可以分為三類: 1、新設合并 新設合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個新的公司,參與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歸于消滅的公司合并。 2、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并成一家企業。經過合并,購受企業以支付現金、發行股票或其他代價取得另外一家或幾家其他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繼續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幾家企業合并后喪失了獨立的法人資格。 3、控股合并 控股合并主要是指參與合并的企業通過轉讓非現金資產、支付現金、承擔債務以及發行權益性證券等交易或者事項獲得對其他參與企業的控制權。 法律依據《公司法》。
法律客觀:根據《 公司法 》第172條規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 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企業合并的方法也可以叫做企業合并的方式。在市場競爭當中,很多企業都靠著合并這樣的行為。來不斷的增強自身的實力,擴大競爭力。那么企業合并方法具體有哪些,是什么?
網友咨詢:
企業合并方法具體有哪些,是什么?
浙江稠州律師事務所葉麗娟律師解答:
一、購買式合并。
合并方用現金或者其他有價證券購買被合并方的資產,取得對資產的全部經營權和所有權,被合并的法人資格自行消失。
二、承擔債務式合并。
根據承擔債務的程度不同又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在資產和債務等價的情況下,合并方以承擔被合并方全部債務為條件,接收其全部資產和經營權,被合并方法人資格自行消失。
三、抵押式合并。
以抵押形式轉移產權,進而以贖買手段進行產權再轉移,這種形式主要是在資不抵債的集體所有制企業與其最大的債權人之間進行的。
四、舉債式合并。
在合并實踐中出現了一種“小魚吃大魚”的舉債式合并。一些小企業,主要是集體企業、鄉鎮企業,為了發展規模經濟以取得規模效益,利用其經營、管理上的優勢,大量舉債,籌集資金合并大企業。
浙江稠州律師事務所葉麗娟律師解析: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不清償債務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擔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浙江稠州律師事務所葉麗娟律師普法: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條
公司合并,應當由合并各方簽訂合并協議,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葉麗娟律師,律師執業已有十幾年,因專心、用心、盡心,其專業服務獲得當事人的認可和滿意,也獲得當地司法行政諸多榮譽。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