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別管轄兩便原則是什么?
兩便原則是指便于當事人訴訟,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和高效行使審判權。級別管轄是屬于審判管轄的一種,通常也被稱之為“審級管轄”、“事務管轄”。是上級法院和下級法院對一審的權利的劃分和分工。主要是根據案件的惡劣程度和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程度以及情節(jié)的輕重來確定。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除上級人民法院管轄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無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全國性的重大案件?;鶎臃ㄔ汗茌牭陌讣疃?,因為基層法院在全國范圍內的數量最多。
二、怎么劃分級別管轄的?
劃分級別管轄的標準有兩個:
一是案件的性質。行政案件有不同種類,不同種類的行政案件有不同的性質,這些性質決定了不同種類的行政案件的復雜程度是不一樣的。
有些行政案件由于行政機構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專門性、技術性較強,就需要集中到較高一級的人民法院管轄。較高一級人民法院在審判經驗和專業(yè)知識上都較基層人民法院豐富,也便于積累對專門案件進行審判的經驗,以便能更好地保證案件的審判質量。
二是案件的重大復雜程度及影響。復雜是指案件的難度,重大是指案件影響的大小。案件影響的大小主要指案件涉及的方面和影響的范圍,以及案件的處理結果對社會可能產生的影響。
所謂的重大復雜是一個比較彈性的規(guī)定,是相對的,因地區(qū)不同可能有所不同。對哪些案件是重大復雜,法律不容易明確規(guī)定,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案件來確定。
方便訴訟,方便行使審判權就是兩便原則,根據案件的性質,案件的影響及復雜程度,可以確認法院的級別管轄,普通的民事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社會影響較大的案子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在全國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轄。
一、級別管轄權的規(guī)定是什么?
各級審判機構對第一審案件管轄范圍的劃分就是級別管轄,主要根據案件性質、情節(jié)輕重和影響范圍大小來確定。級別管轄是不同級別法院對一審案件的管轄權,普通的一審案件,通常是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
級別管轄是指審判管轄中的一種,亦稱為“審級管轄”、“事務管轄”。各級審判機構對第一審案件管轄范圍的劃分,主要根據案件性質、情節(jié)輕重和影響范圍大小來確定。中國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除上級人民法院管轄外的大部分刑事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涉外案件、無期徒刑及死刑案件、涉外刑事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全省性重大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轄全國性重大案件。
二、級別管轄的范圍怎么規(guī)定的?
1、基層人民法院。
基層人民法院(指縣級、不設區(qū)的市級、市轄區(qū)的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這就是說,一般民事案件都由基層法院管轄,或者說除了法律規(guī)定由中級法院、高級法院、最高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外,其余一切民事案件都由基層法院管轄。
2、中級人民法院。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一,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臺地區(qū)的案件)。所謂涉外案件,是指具有外國因素的民事案件,如原告或被告是外國人、涉及的財產在外國等。
第二,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所謂在本轄區(qū)有重大影響的案件一般是指在經濟上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3、高級人民法院。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是在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級別管轄是指審判管轄中的一種,亦稱為審級管轄、事務管轄,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可以共同管轄一審民事案件,一般的民事案件,社會影響力較小的,需要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重大的涉外案件,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案子,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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