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前夫的孩子,當事人有沒有義務撫養,需要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如果前夫的孩子是自己的親生孩子,就有義務撫養,給一定的撫養費或者有孩子的撫養權,需要夫妻之間協商決定。如果是前夫與別人的孩子,當事人就沒有義務撫養。如果但當事人愿意撫養,也可以撫養,反之由生父或者生母撫養。
法律依據:《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第十三條 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或生母撫養。
離婚后給孩子撫養費是合理的,但給前妻撫養費是不合理的。離婚后雖然對于孩子父親仍具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于前妻婚姻關系解除后,雙方之間相互扶養的義務就也消除了,因此不需要給前妻撫養費。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法律分析:您沒有義務 ,由孩子父母支付,如果你和你老婆關系處的比較好的話一起生活必要的生活費支出也是應該的。按照一般情況來講,你老婆和前夫所生的孩子你老婆的前夫是要支付撫養費知道孩子18周歲的。但是如果你現在撫養這個小孩的話,等你老了他也有贍養你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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