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被起訴不出庭會怎么樣
離婚被起訴不出庭,會導致判決的結果可能不利于被告方。具體如下:
1、缺席判決:如果被告方不出庭,法院可以進行缺席判決,即在被告方缺席的情況下,根據原告方提出的證據和請求作出判決。
2、影響訴訟權利:如果被告方在開庭前沒有事先向法院說明無法出庭的原因,而是放棄出庭,將可能影響其訴訟權利,包括提供證據、進行辯護等。
3、影響判決結果:缺乏被告方的辯護和證據,可能會導致判決結果偏向原告方,對被告方不利。
離婚起訴分割財產的流程一般如下:
1、提交起訴狀。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或者自行起草離婚起訴狀,向當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
2、立案審理。法院收到起訴狀后,會根據法律程序進行立案審理,并通知被告出庭應訴;
3、舉行庭前會議。庭前會議是為了調解雙方分割財產的爭議,如果雙方能夠達成協議,則可以在庭前會議上進行調解達成和解協議,否則繼續進行庭審;
4、進行庭審。庭審是雙方就分割財產爭議進行證據交換和辯論的過程,法院會根據證據和法律規定作出判決;
5、判決生效。判決生效后,當事人應當依據判決書的內容進行財產劃分,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判決。
綜上所述,建議被告方應該盡可能地出庭,提供證據和進行辯護。如果無法出庭,應該向法院說明情況,并申請延期或委托代理人出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起訴離婚當事人可以不出庭嗎
【法律分析】:離婚案件一般都要求當事人到庭。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到庭的,應向法庭提交書面意見。
1、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這一原則,應該是對人民法院審理各類民事案件通用的規定。
2、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接到傳票,拒絕出庭應訴的。
(1)本人確不愿出庭參加訴訟,但以書面的形式向法院陳述意見。
(2)本人既不愿出庭應訴,又不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對這類離婚案件的當事人,應當視為必須到庭的被告,因為離婚案件的當事人負有對小孩的撫育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相關案情,故經兩次傳票傳喚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傳其到庭參與訴訟。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離婚起訴可以不出庭嗎?
離婚起訴一般不可以不出庭。具體如下:
1、離婚案件具有人身專屬性,需要當事人出庭審理,同時,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
2、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出庭參加人民法院的訴訟活動是原則,原告除非有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否則必須出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起訴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重婚行為有兩種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與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二是事實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雖然未與他人登記結婚,但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寬恕的,可視為婚姻關系確已破裂;一方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應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家暴、虐待、遺棄等違法行為具有相當大的危害性,它破壞了婚姻家庭關系,侵害了家庭成員的人身和財產權利。若一方受另一方的虐待、遺棄而提起離婚請求的,經調解無效,可認定夫妻感情破裂,判決準予離婚;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一方有賭博、酗酒、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常常導致家庭經濟困難,也是造成家庭暴力的原因之一。特別是吸毒會導致吸毒者神經麻醉,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和意志,可能造成各種犯罪后果,必然會嚴重地危害夫妻感情。方染上這些惡習屢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義務,雙方難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訴訟要求解除婚姻關系的,視為感情破裂。經調解無效后,可判決準予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并審理。
相關推薦:
離婚女方賠償模板(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離婚訴訟賠償時效(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婚內起訴離婚(婚內出軌起訴流程)
淺析離婚賠償制度(離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賠償)
男方同意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也同意怎么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