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的流程
結婚登記的流程如下:
1、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
2、審查?;橐龅怯洐C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橐龅怯洐C關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
結婚登記的條件:
1、雙方均無配偶;
2、申請人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3、雙方自愿并共同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4、雙方均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
5、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綜上所述,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制,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并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結婚要領證是為了讓男女雙方之間的關系受到法律的保護。除此之外,結婚證還是夫妻雙方之間的關系憑證。一切需要用來證明夫妻關系的,都需要使用到結婚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去民政局領證的流程
去民政局領證的流程
預約登記:新人可以通過民政局官網或聯系電話進行預約,確定好領證的時間和地點。
準備材料:準備好雙方本人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原件,還需要準備單身證明(如未婚證明、離婚證明等)以及三張近期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前往民政局:按照預約的時間和地點,前往民政局進行登記。
填寫聲明:在民政局大廳領取并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交給工作人員后等待通知。
婚檢(自愿):婚檢不是強制的,可以選擇在民政局合作醫院進行婚檢,也可以選擇直接領證。
受理:工作人員對新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無誤后受理登記申請。
頒證儀式:在部分民政局,會有頒證儀式環節,新人可以在儀式上宣讀誓言,拍照留念。
拿證簽字:最后,新人需要在結婚證上鄭重簽字,并領取結婚證。
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流程是什么
結婚是很多人生命的中的大事,在我國民法典里對于結婚程序也有明確的規定。新人們要先到民政局進行登記,審理,最后才能領取結婚證。那么在我國結婚登記的流程是怎樣的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的了解。
一、結婚登記的流程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一)當事人提交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婚姻登記員查驗相應證件和證明材料; (三)婚姻登記員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愿; (四)自愿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五)當事人宣讀本人的聲明書,婚姻登記員作為監誓人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六)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七)頒發結婚證。 二、頒發結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1、向當事人雙方核實姓名、出生日期、結婚意愿; 2、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后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3、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附件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中簽名;當事人不會書寫姓名的,應當按指紋;“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4、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 5、祝賀新人。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于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記機關對不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不予受理,但應當給當事人出具《不予辦理結婚登記通知單》。 在現實生活中我國民法典有明確的結婚條件,患有嚴重疾病和近親是不能結婚的,一旦結婚是要受到國法律的懲處的。現在我相信大家通過對上面文章的閱讀對于結婚程序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若大家對于我國民法典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具體找尋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去民政局領結婚證有哪些流程
1、由雙方當事人共同向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構提出結婚申請。2、婚姻登記機構對當事人的條件和提供的證明材料作出審查,可能雙方是否都符合結婚登記要求。3、審查之后符合條件的,則辦理結婚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的,則不予登記,同時書面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一、去民政局領結婚證有哪些流程 結婚證辦理的程序,可大致分為申請、審查、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2、審查。登記機關對于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3、登記?;橐龅怯洐C關經審查后,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結婚證?;橐龅怯洐C關不予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二、領取結婚證需要的相關證件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領結婚證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 戶口證明; 2) 居民身份證; 3) 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申請領結婚證: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僑民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3)外國人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目前在我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之后,準予男女結婚,同時發給了結婚證的,那么雙方之間才算是夫妻關系。那種,沒有領證之前就已經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一般是按照同居關系對待處理。若是符合條件的話,有些也會被認定為事實婚姻。但從本質上來看,與法律上承認的婚姻關系還是有一些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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