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對離異父母贍養標準
離婚后子女對父母贍養標準是:1.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視為該子女無力向父母提供贍養費;2.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線時,超出部分,二個子女以內的按50%計算贍養費;3.三個子女以上的按40%計算贍養費?!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撫養費標準是多少
孩子撫養費標準是父母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具體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于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沒有固定收入的。應當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不直接撫養方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為標準,定期支付撫養費。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也可以一次性給付,以需要撫養子女到十八周歲為止,計算將子女撫養至十八周歲所需的撫養費總數并一次性給付完畢。
(3)對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
(4)對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對于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6)對于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離婚孩子的撫養費國家標準是多少
夫妻離婚了子女撫養費標準是按照不直接撫養方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九條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旦扒定。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模豎昌,纖滲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第五十條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父母離婚后子女撫養費怎么算
父母離婚孩子撫養費的計算標準是: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缮暾埛ㄔ赫{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上一項確定。一般參照相關規定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綜上所述,給付子女撫養費的數額,一般為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參照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為標準,由父母雙方協議確定。不能達成協議的,由法院依據上述原則判決。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依照雙方約定確定,沒有約定的到子女有能力獨立生活為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相關推薦:
未婚生子分手賠償(未婚生子分手怎么賠償)
離婚也婚假嗎(離婚有法定假期嗎)
離婚協議主張賠償(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跟男友分手要賠償(全職女友和男友分手需要給補償嗎)
離婚出軌賠償不給(出軌方離婚能否主張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