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經濟壓力
離婚后,沒有了夫妻之名,但是還住在一個房子里,各自負責各自的生活,不往來,只是在房租、房貸和各種物業費上合作一把,分攤些壓力。
我有一個在深圳的朋友,她和她老公離婚后,就屬于這種情況,各自過著各自的,互不打擾,有時候就是一個租友而已。
在現實面前,任何的理想主義,都得經過謙卑的實踐,慢慢地往上爬,用日復一日的忙碌,來抵達那個美好的明天。
二、欲望作祟
曾有幸和一位三十四的姐姐聊天,她也真誠地分享了她的故事:
我覺得離婚后,整個世界都變得好起來了,只是看見男人也提不起興趣了,覺得都一樣,甚至沒有前夫好,所以,在某些時候,我是比較需要他的。當然,對他來說,我們是已經離婚了,只是住在一起,又沒有什么利益往來,也吵不著架,他看我甚至還比以前有性趣呢。
對于已經離婚,但是住在一起,還沒有找好下一家的離婚夫婦來說,暫時的合作釋放欲望,對二人來說似乎都是不錯的選擇。對彼此身體很了解,當下也不用擔心什么利益糾葛。
三、為了孩子
有孩子的家庭,孩子經法院判決給丈夫還是妻子,如果判給丈夫,會出現妻子離婚不離家的情況。
一網友分享,他離婚了,也是離婚不離家,孩子十二歲。夫妻二人離婚是因為妻子太摳門了,實在過不下去了,但是摳門的妻子不離開家,依然精打細算著,說住在一起,兩個人都省錢省力,關鍵是,不能讓孩子知道,在孩子面前千萬不能說這事,在雙方父母面前說好,不能讓孩子知道。
孩子需要照顧,也不想孩子這么小就失去其中一份的愛。有的父母已經離婚,但是為了孩子,有時也會營造出一種幸福和睦的家庭形象。
四、還想復婚
不管當初離婚的原因是什么,但是離了婚,冷靜下來想一下,似乎真的沖動過頭了。就如老人所說,東西壞了,我們都是想著修一修還能接著用,你們總是想著,東西壞了就換一個。所以,離婚率這么高,不是沒有道理的。
真有心想復合,住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還是有很大機會舊情復燃。
夫妻日常生活中,一句無心之言,可能就在對方的心中埋下了一顆種子,你老是說離婚,動不動就說離婚,會讓對方覺得你是真的想離婚,他心里那個種子越長越大,最后可能就是一次爭吵,讓種子開了花,兩個人就離了婚。
夫妻,總說是1+1≥2,我覺得,應該是0.5+0.5=1。就是夫妻兩個人,合為一體,就像一個人一樣,但卻是兩個自由的靈魂,互相陪伴,一起經歷生活的千滋百味,就算對方身上的某個缺點老是惹得你生氣,可能到最后你發現,這也是一個可愛的缺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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