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立案流程怎么走
離婚立案流程如下:
1. 確定管轄法院:根據離婚案件的具體情況,選擇正確的法院進行起訴。
2. 取號并提交材料:前往立案大廳,取號后攜帶必要的起訴材料,包括身份證明、結婚證、子女出生證明等,面見立案法官。
3. 受理審核:立案法官將審核提交的起訴材料,確認是否符合立案條件。
4. 交納案件受理費:根據法院指示交納相應的案件受理費用。
5. 換票、交票:完成交費后,換取發票和《人民法院訴訟收費專用票據》。
6. 立案完成:將發票和票據交給立案法官,完成立案手續。
立案所需法律文件包括:
1. 民事起訴狀兩份。
2. 原告身份證復印件。
3. 被告的戶籍或居住證明原件。
4. 結婚證或事實婚姻證明復印件。
5. 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6. 子女出生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
7. 相關財產證明復印件。
8. 案件受理費。
9. 《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第一百二十八條:人民法院應在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應保障當事人起訴權利。對符合起訴條件的,七日內應予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條件的,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離婚訴訟怎樣可以立案
在離婚的時候夫妻產生了比較大的爭議是可能,比如財產分割、孩子撫養權等問題都有各自的意見。如果要提起法律訴訟,必須要先向法院進行立案,這樣才代表成立了。離婚訴訟怎么才算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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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怎樣可以立案
律師解答:
起訴離婚流程如下: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2、準備離婚材料,如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
3、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準予立案后,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
4、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5、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
6、由法院進行調解;
7、法院通過開庭審理,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律師補充:
離婚訴訟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審核完即歸還原告;
2、雙方夫妻關系的證明,一般可提供結婚證和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3、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明,一般提交財產清單即可,具體在開庭時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還應當提交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簿等。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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