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的離婚操作流程
孕期離婚可選擇協議或訴訟方式解決。
協議離婚需就共同財產、子女監護權和債務責任等達成共識,并在登記機關簽署離婚協議后完成手續;
若采用訴訟途徑,則應向當地法院提交申請,由法院根據保護子女及女性權益的原則作出裁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懷孕期可以離婚嗎女方提離婚
懷孕期是否可以離婚需根據以下情況判斷:
1、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即使女方在懷孕期間,也是可以辦理離婚的;
2、如果雙方協議不成,或者一方請求離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由法院進行判決。
懷孕辦離婚需要哪些證件
1、協議離婚需要訂立離婚協議、申請離婚登記、審查離婚材料、經過三十天離婚冷靜期、領取離婚證等手續;
2、起訴離婚需要提交起訴狀、受理、調解、審理、宣判等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懷孕期間女方提出離婚,可獲哪些補償?
孕期內,如女方主動請求離婚,將無法獲取賠償。
若有任何過錯行為,離婚時可申請相應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重婚;
(2)與他人非法同居;
(3)施加家庭暴力;
(4)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
(5)存在其他嚴重不當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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