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離婚協議債務一方承擔有效嗎
協議離婚約定一方不負債是否有效,要看債務的性質,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需要兩方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離婚協議中的約定對債權人是無效的,債權人可以起訴夫妻兩方或任一方要求還款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共同債務】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協議上債務由一人承擔有效嗎
離婚協議中一方可承擔全部債務,此條款僅對婚姻雙方具有約束力,但無法抗衡善意第三方。
若債務屬共同債務,即使協議約定由一方承擔,債權人仍可要求雙方共同償還。
償還后,一方可根據協議向另一方追償。
判定債務是否為共同債務需依法律,例如,家庭常活中的通常視為共同債務。
若以個體名義所負之債超越家庭正常生活所需,且債權人能證明其用于共同生活、經營或基于雙方共識,亦屬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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