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原告女方陳述如下:
1、原告應該說出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內容。
(1)如果是要起訴離婚的話,必須要有一個目的所在,目的可以是僅僅希望達成離婚,這個結果也可以是在離婚這個結果之中,包括自己的請求以及對于共同財產,共同債務的分配和孩子撫養權問題等等。
(2)這一系列的問題都可以寫在自己的起訴書里面,請求法官判決,當然在開庭的時候再由自己發言,這個環節也要向法官說明自己到底想要什么,并且把這些想要的東西一條一條的當庭陳述出來,讓法官和對方都知道自己的愿望。
2、原告應該說出自己請求的理由。
(1)我國的訴訟過程當中必須尊重事實和證據的,不可以空口無憑的提出一些愿望來,所以,如果想要判處離婚或者是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話,必須要給出足以說服法官的理由,例如,如果想要法官判自己可以離婚的話,就必須要給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理由。例如,另一方已經完全不顧自己的感受,在外面有了其他的家庭,或者是雙方以暴力的手段冷戰或者是家暴很長了時間,那么在這個時候,法官是有理由相信這對夫妻的感情確已破裂了。
(2)如果想向法院請求得到孩子撫養權的話,那么理由就必須要更充分了。一定要讓大家知道為什么孩子跟自己成長才是最好的。比如說,可以拿出對方沒有能力撫養孩子的證據,以及自己對于孩子的撫養能力和撫養計劃等等,這樣更有利于法庭能夠聽信當事人的這些理由。
(3)由于我國的法律規定,在訴訟的過程當中,誰主張誰舉證,也就是說誰提出了自己的訴求,誰就必須要負證明這個訴求的責任,那么,原告作為提出訴求的一方,應當把相對應的理由全都陳述出來,否則只有一個不切實際的訴求,而沒有任何證據支撐的話,這個訴求是不會被采納的,自己也沒有辦法達到目的。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請。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當事人陳述;
2、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
3、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4、宣讀鑒定意見;
5、宣讀勘驗筆錄。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分居滿兩年是訴訟離婚判決離婚的條件之一,我國婚姻法中沒有申請分居離婚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那也就用不著寫分居離婚的申請了。
1、結婚的證明材料(結婚證或婚姻登記機關證明);
2、婚姻基礎狀況的證明材料。如經人介紹或包辦買賣婚姻等證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變化、引起離婚原因的證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離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體事實、證人證言、視聽資料等證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診斷書、鑒定書;
4、夫妻關系現狀的證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時間、原因等材料;
5、曾經起訴離婚的,提供法院判決書、裁定書等材料;
6、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愿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
7、財產清單。包括財產的品種、數量、現狀,取得時間和方式;
8、雙方經濟狀況。雙方收入、存款、債權債務等證明。如單位證明、工資卡,存款人、賬號、金額,債權、債務數量,債務債權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證據材料。產權證書、租賃合同、證明或產權單位對租賃關系的意見;
10、需要對方給予經濟幫助的,提供疾病或無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狀況的證明;
11、要求對方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提供對方重婚/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一、同意離婚答辯狀范本包括哪些內容?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戶。身份證號碼:______.電話:______.答辯人就___________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1、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我與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后,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系。
2、同意孩子______由______撫養,但是______應保證孩子由其親自撫養,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展,否則我可變更撫養關系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______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孩子每月______元撫養費。
3、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結婚后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于______,面積______平米,市場價值______萬元,房屋歸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______元。
(2)______自孩子出生后就沒有向家里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______時間,其______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后______在______銀行的存款,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家具)約______余元,因房屋歸______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給我。
4、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為維持生活,我先后兩次借款______元,用于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這些屬于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采納。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被告提交離婚訴訟狀的時效是多久?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綜上所述,女方起訴離婚后,在法院通知立案之后,男方需要準備好離婚答辯狀,如男方同意離婚,則答辯狀中答辯意見主要是圍繞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及撫養費等問題展開。男方可以從有利于自己的證據出發要求多分財產,或者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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