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先提出離婚要不要賠償
根據《民法典》中的規定,夫妻離婚是自由的。在滿足了規定的條件下,按照流程辦理了離婚手續之后,那么夫妻雙方就可以解除婚姻關系。而實踐中,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離婚的權利,但是哪一方先提出離婚,不會因此需要給對方賠償。
一、女方先提出離婚要不要賠償
我國《民法典》規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兩個方面:結婚自由和離婚自由,禁止任何人包辦、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一般情況下,夫妻任意一方有提出離婚的權利,提出離婚的一方,不會因為行使婚姻自由的權利,而受到懲罰。所以,雙方無法定過錯的,誰先提出離婚,都不需要給予對方賠償。
二、對方提出離婚可以要求賠償嗎?
對方提出離婚也就是說對方是原告,而無過錯方作為被告。
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中,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但是*最終仍然判決離婚的,那么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單獨提起訴訟。另言之,如果被告同意離婚的,就只能是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離婚損害賠償,之后不得另行單獨提出。
一審時被告作為無過錯方沒有提出損害賠償的請求,二審期間才提出的,由于人們*實行二審終審,因此,*只能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不能直接進行判決,需告知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單獨提起訴訟。
當然無過錯方提起離婚賠償要求需要對方有以下情形: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是指由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實施家庭暴力的;(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殘害、強行*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一般應構成輕微傷,如構成輕傷的話就涉及到故意傷害罪了)
(4) *、遺棄家庭成員的 。(持續性、經常性的受到家庭暴力的話,就會構成*)。
目前在我國,并不存在誰先提出離婚就要賠償另一方的規定。而在離婚案件中,確實也存在賠償的情況。一般因為夫妻一方在婚內有法定過錯情形,從而導致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這個時候無過錯方可以要求過錯方作出離婚損害賠償。
女方提出離婚吃虧在哪
法律分析:離婚是自由原則,夫妻雙方感情破裂,任意一方都可以提出離婚,不存在誰先提出離婚,誰就吃虧的事。
協議離婚: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的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申請辦理離婚登記。
訴訟離婚: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離婚,并提交雙方感情破裂證據,人民法院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宣判離婚。雙方離婚時應當對夫妻共同財產與債務進行合理分割,由雙方協商決定,協商解決不了的,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根據我國法律法規,離婚是雙方自愿行為,處理好共同財產債務與對子女的撫養權就行,所以不存在離婚吃虧情況。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男方提出離婚都要負什么責任
1. 男方提出離婚時,不需要承擔特定的責任。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無論哪一方提出離婚訴訟,雙方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3. 原告和被告的合法財產權益都受到法律保護,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決。
4. 如果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可以通過組織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 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會首先進行調解。如果調解無效,且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應當準予離婚。
6. 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應當準予離婚。
7. 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如果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應當準予離婚。
相關推薦:
家庭主婦離婚賠償(家庭主婦離婚時能否主張補償)
離婚賠償叫什么費(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離婚中的賠償標準(離婚損害賠償的金額標準)
離婚訴訟中的賠償(離婚訴訟中如何申請精神損害賠償)
老婆離婚想要賠償(老婆出軌離婚可以要求多少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