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成功,我們提的疑點交警會重新取證調查嗎?
既然已復核成功,應該會重新調查的,至于調查的結果因人而異!
復核成功,就說明以定交通事故有問題,交警是肯定會調查補充證據的。
1、當事人應該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2、可以向作出事故認定的交警部門申請,或直接向上一級交警部門申請。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到當事人書面復核申請后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決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復核結論,復核以一次為限。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之日起五日內,對當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依法應當吊銷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后,由設區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同時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同時依法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如果你對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是可以提出復議的,上一級對交通事故認定書進行復合,復合成功后,會通知作出認定書的交警隊對這起事故重新調查再作出認定書。
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否重新認定?
當我們發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會有一些當事人對責任劃分不服,希望交通隊可以重新認定,這里所謂的“重新認定“,其實就是責任復核的問題,那么應該如何提出復核呢?首先應該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取回,仔細研究交警是因為怎么樣的實施和法律依據判我們承擔這樣的責任。把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弄清楚之后,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的復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時間,三個工作日內一定要提出,否則這個復核就無法受理了。另外復核申請上應該詳細敘述本次復核請求及理由和證據,所以復核申請的內容非常重要,最好由專業人士來寫,因為同一起事故只能復核一次。所以,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一定要按時、按地、按要求提出復核。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可以重新認定,但需要分具體情況,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并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申請書”。
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書》,并告知當事人享有的權利。
重新認定
申請的主體
(1)事故各方當事人
(2)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的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時,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當事人的名義提出申請,并注明法定代理人與當事人的法律關系。
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監護人。同時,需要注意的時,假若申請重新認定時,事故當事人已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出申請。
(3)當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申請的期限
當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十五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提出重新認定的申請。
申請材料
重新認定交通事故責任的申請書、《交通事故認定書》復印件、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等
做出期限
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三十日內,應當作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分別送達事故當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書》后,應當在5日內向各方當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認定。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重新認定決定為最終決定。
擴展資料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性質是民事證據,從證據種類上來說屬于書證,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可以在交通 事故認定書送達后三日內向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
因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行為是一個制作證據的行為而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因此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不能對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只能通過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來重新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在法庭審理時通過自行對責任劃分進行舉證促使法庭不采信該交通事故認定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認定書
是可以重新認定的。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應在接到責任認定書后15日內,向上一級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書面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申請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的。
應攜帶《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決定書》原件,并提出書面申請或填寫“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申請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在接到重新認定申請書后30日內做出維持、變更或者撤銷的決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擴展資料:
責任認定書是對違章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的依據,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與民事賠償案件中,責任認定書還是證明被告人是否有罪、賠償義務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以及應當賠償多少損失的證據。
對于未造成人員傷亡且事實清楚的交通事故,交警可以走簡易程序處理,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如果有爭議的,交管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察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法院網-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作為證據能否都予以采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認定書
朋友,對于你所提出來的“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否重新認定”的問題,說實話在實際操作方面是比較困難的。不過在實踐中人們對認定書存有異議的,大多還是采用以下兩種方式方法來作出努力的。
一,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交警部門提出復核申請。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之規定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這種方式在實踐中,人們采用這種途徑來期望變更認定書的責任認定結果,還是大有人在的。不過說實話,在交通交通事故頻發的時代,每天交警隊疲于奔命,異常繁忙的現在,對于人們提出的這種訴諸,最后的效果不是很佳的哈。
二,在交通事故發生后,尤其是發生了傷人的后果時,不少的受害者因賠償糾紛,會通過訴訟來解決問題,所以對認定書存有異議的,也有想通過法院在庭審時,對認定結果提出更改。根據《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應在綜合分析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事故現場照片、鑒定結論、勘查筆錄、影像數據及其他證據的基礎上,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的過錯及原因力等因素認定各自的損害賠償責任。
有充分證據足以推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人民法院應確認其證明力。
我們從上述的相關條款可以知道,只有當事人在掌握有充分證據的前提下,并被法院采信后,才可能被法院確認其證明力??墒窃趯嵺`中,作為事故的當事人,要想得到確鑿的證據的難度是可想而知的。
總之,在我所知的事故中,作為一方當事人要想對經過雙方簽字認可后《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事后要想重新認定難度是非常大的。
你好,杭州交通事故律師為你解答:對事故認定書不服的,應當在拿到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提起復核。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復議后的結果不服怎么辦?
1、申請監督。
1)申請督察部門督察。《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警務督察部門可以依法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處理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現場督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下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進行監督,發現錯誤應當及時糾正。
2)申請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監督?!妒鹿侍幚砉ぷ饕幏丁妨l規定,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承辦單位的交通事故認定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檢查中或者接群眾投訴經審查發現交通事故認定書存在錯誤的,應當作出撤銷該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決定,由承辦單位在規定期限內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提出信訪。根據國務院《信訪條例》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務的行為,有權提出信訪事項; 對信訪事項有權處理的機關應當依法、及時、正確、有效地進行處理。因此,依照信訪程序,可對交巡警大隊作出的交通事故認定,依法向其提出信訪,請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信訪條例》規定,對案件進行復查、復議。
3、依法申訴。根據《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于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于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對交通事故認定書載明的成因分析和當事人的責任不服,認為被申訴人沒有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事故調查,所作的認定,違背事故事實和法律規定, 應向政府機關申訴撤銷被申訴人的原錯誤認定; 并依照事實和法律客觀認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
08年4月我家人被小轎車撞了,對方駕車逃跑幾百米后被攔截后棄車逃跑,數天后交警找到肇事司機但沒拘留。家人手腕骨頭斷了花了一萬多醫藥費,肇事司機只肯賠償一萬。準備起訴去交警隊開責任書交警判對方全責但拒絕添加司機逃逸的認定,交警說不撞死人不算逃逸。不服認定,去了茂名交警第三大隊提出復核申請,交警隊給張白紙讓我們寫下申請,但沒讓我們寫身份信息,就留下手機號碼,責任書也還給我們帶回了,請問我的申請是被接受了嗎?改的幾率大不大發生交通事故后,大家最關心的就是責任問題,不管是簡易程序還是普通程序,我們經過漫長的等待后,都會拿到一個蓋有公安部公章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如果這個結果您不服,應如何處理呢?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關于責任復核的時間問題當我們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后,需要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上一級交管部門提出書面的復核材料。大家一定要注意這個時間,三個工作日內一定要提出,否則這個復核就無法受理了。節假日是不計算在這三日內的。舉個例子,比如您是在2018年11月15日領取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那么您就必須在2018年11月20日之前提交復核材料。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08年?你確定你沒寫錯?
應該是逃逸,公安機關不行政處罰可以行政訴訟不作為,處罰輕了可以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責任認定書不是行政行為,只能三日內復核,不能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市級交警支隊讓寫書面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復核申請,并且收下,就視為已經立案受理,就等著復核結果吧。
至于能不能改變縣級交警大隊的事故認定,不能回答,因為不清楚案情。你說的案情太簡單,也不可能說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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