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貨物運輸損害賠償包含哪些情況 目前在我國尚沒有專門針對汽車貨物運輸限額賠償的法律條款,相關內容基本以原則性規定的形式存在于《 民法典 》等法律中。 貨運事故賠償數額按以下規定辦理: 1、貨運事故賠償分限額賠償和實際損失賠償兩種。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責任限額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尚未規定賠償責任限額的,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 2、在保價運輸中,貨物全部滅失,按貨物保價聲明價格賠償;貨物部分毀損或滅失,按實際損失賠償;貨物實際損失高于聲明價格的,按志明價格賠償;貨物能修復的,按修理費加維修取送費賠償。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 公司 商定的協議辦理。 3、未辦理保價或保險運輸的,且在貨物運輸合同中未約定賠償責任的,按本條第一項的規定賠償。 4、貨物損失賠償費包括貨物價格、運費和其他雜費。貨物價格中未包括運雜費、包裝費以及已付的稅費時,應按承運貨物的全部或短少部分的比例加算各項費用。 5、貨物毀損或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交付或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公路運輸損害如何賠償 關于公路運輸損害如何賠償的問題,主要有以下三種常見的方式: 1、承運人責任險丙保險公司先行全額賠付車上受傷乘客,隨后可依據甲保險公司對小轎車承保的 交強險 、三者險按責任比例實行代位追償;對乘客賠付后,其他損失根據 車險 處理方式賠償,即甲、乙保險公司分別就交強險和三者險賠付對方,車損由各自的 車損險 公司負責。 2、由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對乘客進行賠償,對乘客賠償不足的部分,由丙保險公司承運人責任險和甲公司三者險按事故定責比例進行賠償;對乘客賠付后,其他損失根據車險處理方式賠償。 3、由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對乘客進行賠償,對乘客賠償不足的部分,由丙保險公司承運人責任險賠償,隨后可依據甲保險公司對小轎車承保三者險按責任比例實行代位追償;對乘客賠付后,其他損失根據車險處理方式賠償。 三種賠償方式對乘客的利益是有差別的,方式一對乘客及時得到賠款有利,屬于先按違約責任賠償,再實行代位追償權;方式二,丙保險公司和甲保險公司已經按照事故定責比例直接對乘客進行賠償,不涉及代位追償;第三種與第二種情況類似,先按 侵權 進行交強險范圍內的賠償,再就不足部分實行代位追償權。受害乘客有權選擇三種賠償方式的任何一種,但實際處理中應根據相關專業人員的建議靈活處理。 賠償時的注意事項 1、保價金額和實際損失的差額大小并不能作為違背公平原則的判斷標準。我國《鐵路法》、《郵政法》均以法律的形式確認了保價運輸以保價金額為限 的法律效力,而并沒有因保價金額和實際損失金額相差過大的例外賠償條款。由此我們可以認為我國已在法律上認可了保價運輸中以保價金額為限的 法律效力,保價金額過低于實際損失并不直接導致違背公平原則。 2、公平原則不能理解為絕對公平,而應理解為相對公平,即承擔相應的義務,享受相應的權利。在保價運輸中,由于托運人需按保價金額一定比例支付保價費,故托運人往往會為減少支付保價費而少報保價金額。按權利義務對等原則,托運人因少承擔了支付保價費的義務從而減少了在索賠中的權利,符合法律意義上的公平原則。 3、保價金額是由托運人自身填寫,導致保價金額過低于實際損失金額發生是由于托運人自身的故意,托運人完全可以預見此后果的發生,托運人應當為自己的故意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4、如果因保價金額過低于實際損失即按實際損失賠償的話,對承運人而有失公平。首先,承運人并不知道貨物實際價值,即無法預見損失的大小。其次,托運人少報保價金額已直接導致承運人少收了保價費。再則,托運人少報保價金額會導致承運人低估運輸風險,從而無法通過投保等方式充分轉嫁運輸風險。 《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二條【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百三十三條【確定貨物賠償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可以來網找專業的律師為你提供咨詢服務是最好的選擇,這里律師會帶你了解相關 法律知識 等內容,替你解答自己的疑問。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六十一條故意損毀、移動鐵路行車信號裝置或者在鐵路線路上放置足以使列車傾覆的障礙物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條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十七條鐵路運輸企業應當對承運的貨物、包裹、行李自接受承運時起到交付時止發生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或者損壞,承擔賠償責任: (一)托運人或者旅客根據自愿申請辦理保價運輸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不超過保價額。 (二)未按保價運輸承運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不超過國務院鐵路主管部門規定的賠償限額;如果損失是由于鐵路運輸企業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不適用賠償限額的規定,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托運人或者旅客根據自愿可以向保險公司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托運人或者旅客根據自愿,可以辦理保價運輸,也可以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還可以既不辦理保價運輸,也不辦理貨物運輸保險。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辦理保價運輸或者貨物運輸保險。
甲方(托運方):
乙方(承運方):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為了做好國內公路運輸業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道路運輸的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頒布的《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運輸線路、產品及運價
1、 運輸線路及單價:
2、 運輸產品:
第二條:車輛要求
1、 乙方應是獨立法人單位或有資質的個體車隊,明確第一責任人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要求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車輛必須具有國內汽車貨物運輸經營資質,車輛手續、車輛保險手續務必齊全有效,必要時車輛須具備海關監管運輸資格,條件不符合者不予簽訂貨物運輸合同,如乙方有冒充或作假行為,則產生的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司機必須配備手機,在運輸過程中保持開機狀態,以便甲方隨時了解運輸動態。
3、 車輛安裝GPS衛星定位系統。
4、 車廂保持干凈整潔、底板平整,車廂必須保證無滲漏。
5、 車輛配備嚴格的防盜、防損設施。
第三條:服務要求
1、 乙方接到甲方的委托運輸指令后,車輛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裝貨,如車輛不符合裝貨要求造成退車的,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車輛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裝貨時,乙方務必對承運貨物清點數量、確認質量,并做好交接手續后起運,否則運輸途中發生的貨損、貨差等均由乙方全部承擔。賠償貨物價值按甲方與客戶方協商所定的標準進行索賠,并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3、 乙方司機裝好貨后,雙方確認好起運時間,乙方必須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到達卸貨點,中途因交通管制、國家行政機關查車驗貨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送貨延誤,乙方應第一時間主動通知甲方,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說明情況,否則,造成一切服務罰款及其它損失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發現司機電話關機,按50元/次的標準對乙方進行處罰,所有處罰款由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若是甲方貨物問題需要驗貨檢查產生的費用,由乙方司機帶回相關繳納費用單據,作為向甲方報銷的依據。
4、 屬海關監管貨物,乙方司機在運輸前、行駛中必須定期檢查海關鉛封(工廠自備鉛封)情況,確保鉛封完整無損,如有損壞及無故脫落,一切責任均為乙方負責。造成損失由乙方全額賠償,賠償貨物價值按甲方與客戶方協商所定的標準進行索賠,并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5、 乙方司機按甲方指定時間、地點、收貨人員進行卸貨時,務必持有甲方托運單或甲方客戶貨單等相關單據積極配合甲方或甲方客戶卸貨,乙方司機應在收貨人核對清楚并做好貨物完整簽收后方可離開。同時乙方司機不得因各種原因在未得到收貨人確認接收后自行卸貨,否則產生的貨損貨差、時間延誤等損失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乙方無故拖延時間造成客戶抱怨的,甲方有權按300~800元/次的標準對乙方進行違規行為的處罰,由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
6、 不管在運輸旺季還是淡季,乙方應無條件及時完成甲方的運輸需求,隨時派車承運,否則甲方有權自行另外調車,產生的運輸差價(指另外調車價與甲乙雙方約定的運價差異)由乙方承擔,甲方可直接在乙方未結運費里轉付給甲方另外調車方,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貨物保險及賠償責任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的貨物由甲方投保貨運險,乙方在運輸途中遇到交通事故造成貨損的,務必第一時間通知甲方相關人員,由甲方做出險報案和通知甲方客戶,否則甲方有權對乙方處罰300元/次,由甲方出具處罰款的財務收據給乙方,另外造成其他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貨物損失由甲方向保險公司理賠,如果乙方也有辦理貨物保險的,出險后理賠款由甲乙雙方的保險公司共同承擔。如果保險公司理賠不足,理賠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2、 貨物出險后,乙方應及時提供保險公司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交由甲方,由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如果由于乙方提供的理賠材料不齊全、不及時等因素造成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的,所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3、 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交貨不清、貨物短少、骯臟、貨物損壞、貨物包裝破損等,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賠償依據甲方與甲方客戶協商價格為標準,由甲方出具賠償金的財務收據給乙方。
第五條:運費結算
1、 結算方式:乙方應將甲方每月原貨物簽收單盡快送交到甲方財務進行對賬,雙方核對無誤后,由乙方提交 單據給甲方,甲方按月份順序付款。若因乙方手續不齊(如貨單未交齊等),則從手續不齊的月份開始款項全部延后支付,待手續齊全后,再按正常付款時限執行。
2、 付款時限:甲方財務確認收齊乙方所承運的簽單和相關票據后,在 __天內予以付款。
3、 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
4、 特殊情況下,簽單從起運之日起,超過90天后仍無法收回的,經乙方申請,報至甲方總經理批準,可先暫留下該貨單的貨物價值金額后,將余下的本月運費先給予付款,待簽單補交回甲方后,再將預留款付給乙方。同時若因乙方未能及時交回或無法交回簽單造成的各種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六條:其他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2、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行賄甲方所有人員。一旦被查出,甲方可無條件單方終止合同,并對乙方處以罰金10萬元,凍結乙方所有未結算的運費,直至行賄事件處理結束。同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全責,甲方出具財務收據給乙方。
3、 若乙方無故停運合同內的運輸,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的未結運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權負責,賠償標準由雙方協商而定。
第七條:合同附件與有效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 ___年 ___月__ 日起至_____ 年___ 月___ 日止。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方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甲方管轄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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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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