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一定會立案嗎
法律分析:起訴是向法院提起訴訟,是否受理立案由法院依法確定。先有原告起訴,然后有法院的受理和審查立案,二者有關聯,但不是一回事,起訴后法院也可能不予受理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立案和起訴的先后順序
法律分析:起訴是原告整理材料到法院去告狀,這是起訴。原告的起訴符合法律規定,依法受理,屬于立案。起訴是對原告而言的、立案是對法院而言的。原告到法院去告狀、就叫起訴、原告的符合規定、法院受理了、就叫立案。起訴是對原告而言的、立案是對法院而言的。所以說原告先到法院去告狀、就叫起訴、原告的符合規定、法院受理了、然后才是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收到民事起訴狀就是立案了么
收到民事起訴狀就是立案了么收到民事起訴狀就是確認立案了。 法院只有確定立案才會將起訴書副本送達給被告。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或者需要確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的法律文書。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起訴狀的內容
起訴狀應包括以下內容: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公民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系方式,法人寫明法人全稱、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職務、委托代理人姓名、單位職務、地址,律師則寫明所在律師事務所即可;2、有具體明確的訴訟請求;3、有起訴所依據的事實與理由;4、證據和證據來源;5、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交了起訴狀算不算立案
交了起訴狀算不算立案視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交了起訴狀以后,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
2、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立案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指客觀上存在著某種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這是立案的首要條件;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指依法應當追究犯罪行為人的刑事責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當有犯罪事實發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時,才有必要而且應當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相關推薦:
仲裁有刑事責任嗎(被仲裁委員會仲裁以后會怎樣)
打架刑事對辦戶口(案底滿一年辦理戶口會被查嗎)
刑事犯有選舉權嗎(有刑事案底的可以參加選舉嗎)
測謊刑事證據效力(測謊儀能不能作為刑事證據)
刑事鑒定收費標準(指紋鑒定需要多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