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乳奶水videos喷奶水,亚洲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成人av,成人影,久久久蜜臀国产一区二区,免费观看一区,麻豆xxxhd

可以撤銷取保候審的情況有哪些?(自動解除取保候審的七種情形)

首頁 > 刑事案件2024-03-11 06:36:04

不起訴后如何解除取保

一、人民檢察院不起訴后取保候審怎么解除?
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并及時通知負責執行的派出所、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決定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并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二、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取保候審后檢察院不起訴不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八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
(二)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行的。
根據規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就應當立即解除取保候審,不過,被錯誤取保候審的情況下,并不能申請國家賠償,而且,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予起訴的決定是可以申請復議的。
三、根據司法實踐以及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并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審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后,辦案人員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4、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并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如果采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制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并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

取保候審出來公安機關怎么處理

"取保候審"是指在刑事案件偵查階段,因證據不足或其他原因,對犯罪嫌疑人實行一定的限制自由措施,同時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到案件調查機關報到,并遵守一定的行為規范,如不得離開指定地點,不得接觸特定人員等。

一般來說,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出來,公安機關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來進行處理,可能會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繼續進行偵查:如果案件還有待進一步調查,公安機關可能會繼續進行偵查,以收集更多的證據來確定犯罪事實。

2.補充偵查材料:如果已有足夠的證據來指向犯罪嫌疑人,但仍需要進一步補充證據來支持指控,公安機關可能會繼續進行補充偵查,以提供更為充分的證據。

3.撤銷取保候審:如果公安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不再構成危險,或者已有足夠的證據來確認犯罪嫌疑人的罪行,公安機關可能會撤銷取保候審措施,將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檢察機關或法院。

4.再次取保候審:如果公安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仍然構成危險,或者需要進一步調查,公安機關可能會再次對其實行取保候審措施。

總之,公安機關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處理取保候審出來的犯罪嫌疑人。

3個月能解除取保候審嗎

法律分析:符合解除條件就能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的解除有三種情形:

一是發現對被取保候審的人不應追究刑事責任。屬于這種情形的是已經查明無罪的情況。

二是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即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如果期限屆滿,應當解除取保候審。

三是因變更其他強制措施而解除,這種情形主要是被取保人違反了取保候審應遵守的規定,有可能發生社會危害性,或其取保候審的特殊條件(如病愈、哺乳期已滿)消失而決定逮捕的。

法律依據:《關于適用刑事強制措施有關問題的規定》第一條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審措施的,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機關執行。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人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保證人基本情況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證金擔保形式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核實保證金已經交納到公安機關指定的銀行后,將有關法律文書、有關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況的材料和銀行出具的收款憑證,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級公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三條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并且通知原批準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

(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

(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

(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

(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

(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

(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并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 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相關推薦:

手術失誤賠償(手術沒做好醫院賠償嗎)

決定不予行政賠償(國家不予行政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出具了刑事諒解書(出具了刑事諒解書是不是就沒事了)

貨車倒下死亡賠償(大貨車致人死亡 如何處理及賠償)

原告有刑事責任的(原告也有罪刑警隊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