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作為一種古老的刑罰措施之一,在我國古代刑罰體系中早就已經有了體現。例如在宋代,刑罰體系中就有“以金贖刑”的情況出現。一、判刑罰金怎么算罰金數額根據不同罪名不同數額不同情節綜合判定。具體而言:刑法雖然對罰金的最高數額一般沒有限制,但對其最低數額則有所限制,原則上不能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犯罪是最低數額不少于500元。沒有犯罪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犯罪數額的,應當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對于數罪分別被判處數個罰金刑的,應把數個罰金罰數額總和相加,收取總額。如果被判處數個罰金刑及沒收財產的,合并執行。如果是數個罰金刑及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全部財產。例如:根據搶劫、盜竊、搶奪、詐騙犯罪的情節,犯罪人的支付能力以及有關司法解釋,罰金數額的多少可參考宣告刑期的長短確定: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及其以下刑罰的,罰金人民幣1000元;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不含本數)至一年(含本數)的,罰金人民幣2000元;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不含本數)至二年(含本數)的,罰金人民幣3000元。二、罰金方式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罰金有以下四種適用方式:1、單科式。刑法規定的單科罰金主要適用于單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條規定的單位受賄罪和第393條規定的單位行賄罪,對單位判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只能單獨適用。2、選科式。在罰金單獨適用的情況下,刑法規定罰金與其他刑種并列,可供選擇適用。例如:根據刑法第275條規定,犯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作為一種選擇的法定刑,只有單獨適用,不能附加適用。3、并科式。在罰金附加適用的情況下,明確規定判處自由刑時,必須同時并處罰金。例如,刑法第326條規定的倒賣文物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在這里,罰金只能附加適用,不能單獨適用。4、復合式。復合式是指罰金的單處與并處同時規定在一個法條之內,以供選擇適用。例如,刑法第216條規定,假冒他人專利,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在這種情況下,罰金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單獨適用,究竟是并處還是單處根據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的情節輕重確定。前引司法解釋第4條對單處罰金的適用條件作了具體規定,根據這一規定:“犯罪情節較輕,適用單處罰金不致再危害社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單處罰金:(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現的;(3)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4)犯罪預備、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脅迫參加犯罪的;(6)全部退贓并有悔罪表現的;(7)其他可以依法單處罰金的情形。”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內容,希望你們看完后對于“判刑罰金怎么算”有一個整體的認知。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五十二條 判處罰金,應當根據犯罪情節決定罰金數額。 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于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法律分析】:罰金處罰標準只有以下三種:
1、沒有規定具體數額的,最少不少于1000元;
2、規定了相關數額;
3、以違法所得或犯罪數額為基準處以一定比例或倍數的罰金。
此外,對未成年人應從輕或減輕判處罰金,但罰金的最低數額不低于5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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