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商家有用嗎
有用。消費者在遇到商家商家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時候,可以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撥打消費者協會的12315熱線進行投訴,消費者協會就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不過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進行解決,因為消費者協會主要是起到輿論監督的作用,并沒有行政執法權。
有用。消費者在遇到商家商家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時候,可以及時向消費者協會撥打消費者協會的12315熱線進行投訴,消費者協會就會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不過消費者還可以通過其他途徑進行解決,因為消費者協會主要是起到輿論監督的作用,并沒有行政執法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七條 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 (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 (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 (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 (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 (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并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 (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 (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各級人民政府對消費者協會履行職責應當予以必要的經費等支持。 消費者協會應當認真履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職責,聽取消費者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費者組織依照法律、法規及其章程的規定,開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消協投訴有用嗎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有用的的。消費者如果買到了不合格的物品或者賣家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與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上報給工商行政管理。因為消費者協會沒有處罰的權利,所以只能協商解決。消費者協會主要是輿論監督的作用,消費者協會的12315熱線,要滿足某些情形才可以受理。如果無法解決,消費者協會提供解決思路,而且消費者協會電話直接打到市里邊,然后再分到各個區。可以繼續撥打消費者協會的12315熱線,提出無法得到滿意的解決方案,請求消費者協會再次協助處理。撥通12315電話后,如需投訴或舉報,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回答問題,如實說出投訴的事實、理由及投訴請求,并說出自己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或其他聯系方式和被申訴方的名稱、地址、電話。消費者協會在接到投訴后的七個工作日內按規定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訴案件受理后,一般應在十五個工作日內進行調解。案情復雜,情況特殊的,征得雙方同意可延長至三個月。
拓展資料:消費者協會與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上報給工商行政管理。因為消費者協會沒有處罰的權利,所以只能協商解決。消費者協會主要是輿論監督的作用,消費者協會的12315熱線,要滿足某些情形才可以受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消費者協會投訴有用嗎
法律分析:有用。消費者協會主要是輿論監督的作用,消費者協會的12315熱線,要滿足某些情形才可以受理。如果無法解決,消費者協會提供解決思路,而且消費者協會電話直接打到市里邊,然后再分到各個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條 國家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的意見。
第三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采取措施,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關行政部門應當聽取消費者和消費者協會等組織對經營者交易行為、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意見,及時調查處理。
消費投訴有用嗎,能退費嗎
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是有用的
會退錢,消費者如果買到了不合格的物品或者賣家侵犯了消費者的權益,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消費者協會與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上報給工商行政管理。因為消費者協會沒有處罰的權利,所以只能協商解決。
如果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比如購買了過期的產品,如果和商家協商沒有退貨,也沒有得到合理的補償,可以撥打12315電話,國家有規定不能銷售過期的商品,如果消費者因此受到損害,商家要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或者商家生產的食品不符合食品標準,消費者除了要求賠償損失,可以向商家要求額外賠償產品價格十倍或損失三倍的金額,如果賠償金額不足1000元的,要賠償1000元。
12315消費者投訴申訴舉報工作程序:
接待。12315消費者投訴申訴舉報中心應當認真接待消費者以電話、書面形式、互聯網或來訪等形式進行的投訴、申訴、舉報。
登記。對消費者的投訴、申訴、舉報要進行登記,對被訴方的姓名、單位名稱、電話號碼、郵政編碼、違法事實及有關線索、證據要詳細記載;對申訴舉報人的姓名、住址及申訴要求要認真記載。
受理。屬于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職權范圍內的投訴、申訴、舉報,應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工商行政管理法規進行受理。
處理。對事實清楚、情節簡單,適宜用簡易程序當場查處的案件,由受理機關或管轄地工商所及時處理;對需要立案查處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內部職責分工,由有關職能機構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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