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刑事訴訟立案標準是,根據(jù)《刑法》第一條,有下列情形的立為刑事案件:
1.殺人案。故意殺人的;“打砸搶”致人死亡的。
2.傷害案。流氓傷害他人的;行兇報復致人重傷的;“打砸搶”致人傷殘的。
3.搶劫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因“打砸搶”毀壞財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
5.放火案。放火燒毀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進行破壞,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等。
刑事訴訟立案標準
刑事訴訟立案標準是,根據(jù)《刑法》第一條,有下列情形的立為刑事案件:
1.殺人案。故意殺人的;“打砸搶”致人死亡的。
2.傷害案。流氓傷害他人的;行兇報復致人重傷的;“打砸搶”致人傷殘的。
3.搶劫案。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因“打砸搶”毀壞財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傷亡,或者使公私財產(chǎn)遭受重大損失的。
5.放火案。放火燒毀公私財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進行破壞,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等。
刑事訴訟立案條件包括哪些
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解決被追訴者刑事責任問題的活動。
有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立案追究的行為,必須是具有社會危害性和刑罰應罰性的行為,只有當這種犯罪事實確需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時,才予以立案。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規(guī)定,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fā)現(xiàn)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刑事訴訟立案的條件有什么規(guī)定
根據(jù)《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六十二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后,經(jīng)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由接案單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報告書》,經(jīng)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由此可見,立案的標準有三條:
1、有犯罪事實
即已經(jīng)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已經(jīng)觸犯了刑律,構(gòu)成了犯罪。這種犯罪事實已客觀存在,非主觀臆測;已有證據(jù)證明,并非毫無根據(jù)。
2、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為需要依法給予刑罰處罰。如果其行為僅構(gòu)成犯罪,而依法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也不應立案。
3、屬于自己管轄
如前所述,公安機關只能管轄法律規(guī)定的屬于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管轄的一定要管,不管是失職;不應當管轄的一定不管,管了就是越權(quán)。
好律師網(wǎng)參考
立案條件,是指案件在刑事訴訟中得以成立并進入訴訟程序所必需具備的法定要件。
(一)有犯罪事實;
(二)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只有同時具備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這兩個條件,才能立案。 對于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即只要屬于《刑事訴訟法》第15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的,公安司法機關就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不予立案,即使已經(jīng)立案的,也應當撤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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