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問題一:法定代理是什么意思 1、法定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權直接根據法律規定而產生.
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限范圍也是由法律規定的.
3、法定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往往存亥某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這種特定的血緣或親緣關系正是法定代理產生的基礎。
4、法定代理的宗旨在于保證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夠通過代理行為順利地參加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它主要是為未成年人和精神病患者而設立的代理方式。
5、法定代理都是無償的。
(1)民法上的法定代理
(2)商事法上的法定代理
采納~~~~(*^__^*) 嘻嘻……
問題二:原告法定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依《民法通則》第16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具有監護人身份而成為未成年人的代理人,其監護人身份是依法律規定產生法定代理權的根據。
《民法通則》第14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問題三:法人和法定代理人是什么 法人(Legal Person,Juridical/Juristic Person)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簡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主體資格的社會組織[1]。
作為口語,有時將法人代表也稱為法人。 法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與自然人相對稱的,兩者相比較有不同的特點:第一,法人是社會組織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義上的人,而不是實實在在的生命體,其依法產生、消亡。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規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國國籍的自然人稱為該國的公民。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規律進行,具有自然屬性,而法人不具有這一屬性。第二,雖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體,但法人是 *** 的民事主體,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 *** 體。例如大多數國家(包括我國)的公司法都規定,公司法人必須由兩人以上的股東組成。對比之下,自然人則是以個人本身作為民事主體的。第三,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與自然人也有所不同。根據《民法通則》第37條規定,法人必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缺一不可。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須是經國家認可的社會組織。在我國,成立法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是根據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如機關法人一般都是由法律法規或行政審批而成立的。二是經過核準登記而成立。如工商企業、公司等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后,成為企業法人。
(二)有必要的財產和經費。法人必須擁有獨立的財產,作為其獨立參加民事活動的物質基礎。獨立的財產,是指法人對特定范圍內的財產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能夠按照自己的意志獨立支配,同時排斥外界對法人財產的行政干預。
(三)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稱是其區別于其他社會組織的標志符號。名稱應當能夠表現出法人活動的對象及隸屬關系。經過登記的名稱,法人享有專用權。法人的組織機構即辦理法人一切事務的組織,被稱作法人的機關,由自然人組成。法人的場所是指從事生產經營或社會活動的固定地點。法人的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法人的住所。
(四)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指法人對自己的民事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全部法律責任。除法律有特別規定外,法人的組成人員及其他組織不對法人的債務承擔責任,同樣,法人也不對除自身債務外的其他債務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我國的法人主要有四種:機關法人、事業法人、企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我國民法對法人的分類
我國《民法通則》根據法人所從事的業務活動,將法人分為企業法人和非企業法人兩大類。
法定代理人,“意定代理人”的對稱,依照法律規定而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與當事人的意志無關。它主要是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設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四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故法定代理關系是由法律基于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存在的血緣關系、婚姻關系、組織關系、信任關系等而規定的。此外,中國的勞動法規規定,工會可以代理其會員簽訂集體勞務合同,參加有關勞動爭議訴訟,即工會可以成為其會員的法定代理人。當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復民事行為能力,或代理人與被代理人之間的親屬關系,監護關系等已經不存在時,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即告終止。
法定訴訟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直接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訴訟活動只能由其監護人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進行行政訴訟活動。
法定代理人是全權代理......>>
問題四:法定代理人的概念和范圍什么?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直接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訴訟活動只能由其監護人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進行行政訴訟活動。法定代理人是全權代理,其法律地位相當于當事人,其代理權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權利。
法定代理一般適用于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和其他無訴訟行為能力的行政訴訟原告和第三人,只有有訴訟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才可以作為其 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可以由其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關系密切的其他家屬、朋友、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員由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系密切的親屬、朋友、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琺。法定訴訟代理人參加訴訟權的取得是基于法律所規定的監護關系。
問題五:什么叫法定代理人,哪些人可以做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就是法律規定的公民的代理人,比如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者智力不健全人的監護人等。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以做法定代理人。
問題六:法定代理人和指定代理人的區別 法定是法律規定的,指定是法院指定的。
問題七:法定代理人是不是當事人 不是。
法定代理人是訴訟中對缺乏訴訟行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精神病人)的一種代理,可以代理當事人的廠些權利,比如申請回避、上訴、經同意的抗訴等。但其不能代替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不是所以訴訟中都有法定代理人。
當事人是訴訟活動中與案件有直接利害關系的訴訟一方,享有訴訟中各種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有權處分自己的權利。包括未成年、無或限制行為能力人、單位等等。當事人是訴訟中必然存在的一類主體。
問題八:法定代表人與法定代理人的區別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的主要負責人。如企業的經理或廠長等,部屬于法定代表入。法定代表人的行為,就是企事業等單位的行為。法定代表人的職務活動和經營活動,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代替無行為能力的人行使權利和耿擔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代理人,就是其父母。自然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時必須是有行為能力的人;法人作為法定代理人時,其代理行為應符合法人的宗旨和業務范圍。法定代理人原則上不能代表被代理人同自己進行法律行為,也不能同時代理雙方為同一個民事行為。
法定代表人與法定代理人的主要區別在于:法定代表人是法人中的主要負責人,他只能由自然人構成;而法定代理人是代替他人先例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自然人或單位。
review.jcrb/...=44731
問題九:什么是法定代理人 對于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如未成年人、智障人士等的法定代理人龔其監護人。 對于完全行為能力的可以通過書面委托指定自己的法定代理人
問題十:代理人是什么意思?怎樣的概念? 代理人就是自己當老板然后代理一個產品!(雇用一個人來管理員工和店里的一切,那么這個人是代理人嗎?)那只能算是主管不算代理.至于他的薪水就要看你的成本核算
法定代理人什么意思
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據法律規定,代理無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進行訴訟,直接行使訴訟代理權的人。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進行訴訟活動只能由其監護人為法定代理人代理其進行行政訴訟活動。法定代理人是全權代理,其法律地位相當于當事人,其代理權限不受限制,可以行使被代理享有的全部權利。法定代理人不是當事人,屬于訴訟參與人中的其他訴訟參與人。實體權利(即具體的裁判內容賦予當事人的權利)的享有者和實體義務(即具體的裁判內容加諸在當事人身上的義務)的承擔者只能是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僅僅在訴訟過程中代為行使一些程序性的權利;并且無訴訟行為能力的公民之監護人若喪失了監護權其法定代理人的資格同時喪失。
法定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1. 法定代理人是指在法律行為中代表未成年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
2. 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
3.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能由法院指定。
4. 法定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生活中扮演關鍵角色,負責管理財產、簽署文件,并代表其參加法律行為。
5. 法定代理人必須履行監護職責,確保被代理人得到適當的照顧和保護。
6. 法定代理人的概念對所有年齡的人都是重要的。
7. 在某些情況下,因健康或精神狀態問題,成年人也需要法定代理人來代表其行事。
8. 法定代理人在這些情況下需要負責照顧和管理被代理人的生活,并遵循合適的監護職責來確保其最大利益。
相關推薦:
十級傷殘賠償判決(侵權十級傷殘賠償標準是什么)
傷殘認定賠償標準(傷殘級別鑒定及賠償標準)
刑事追償名詞解釋(刑事追償定義)
追索經濟賠償(輕微傷可追索賠償嗎)
刑事訴訟復議機關(刑事復議找哪個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