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俊的介紹
賀俊,1999年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同年一次性獲得律師資格并開始律師職業,成為當時最為年輕的執業律師之一。在十年執業生涯中經辦過眾多不同類型的案件,經辦案件標的總值超過數十億元,業務理論和實踐經驗豐富。所涉執業領域廣泛,尤其擅長房地產、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合同、刑事、公司企業、金融、勞動法律事務;庭審經驗豐富,抗辯主動積極,對案件的操控和駕馭能力強,擅長談判和案件的執行,屬于典型的實戰型律師。
民事法庭辯論意見范文
我庭及時向轄區鄉鎮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了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精神,匯報了張世軍同志和李道民院長的重要講話以及李中和副院長的工作報告精神,匯報數據和事實翔實,匯報前作了大量的調查研究工作。轄區鄉鎮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表示,人民法庭工作十分重要,要嚴格按照上級要求落實各項政策,為人民法庭發揮職能作用提供保障。我庭建立健全了必要的制度,主管法庭工作的副院長吳秦海為副組長經常到我庭檢查、督導工作。
雖然我庭工作取得了較大成績,但是還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是:主要是人員少、任務重,經費不足,執法水平和辦案效率還有待于進一步提高。
針對上述困難和問題,我庭要以信息化建設為手段,以規范化、規模化建設為目標,努力打造現代化人民法庭。一是抓建設,實現法庭辦公現代化。二是抓重點,實現法庭管
理規范化。三是抓服務,實現法庭司法為民。我們有決心、有信心通過這次人民法庭工作評比檢查,發揚成績,克服缺點,力爭更大的工作成績。
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
根據《xxx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我(們)受×××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訴,并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現對本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如下意見,請法庭注意。
(結合案情重點闡述以下問題:
第一、法庭調查的情況,概述法庭質證的情況、各證據的證明作用,并運用各證據之間的邏輯關系證明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第二、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訟證應適用的法律條款并提出定罪及從重、加重、從輕、減輕處罰等意見。
第三、根據庭審情況,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的基礎上,做必要的法制宣傳和教育工作。)
綜上所述,起訴書認定本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認定被告人有罪,并應(從重、加重、從輕、減輕)處罰。
公訴人:××
×年×月×日
就舉證意見而言,第一,一般情況下,為保持證據目錄的簡潔和易讀性,證據目錄中的證明目的部分往往不會詳細展開闡述舉證目的,故應在庭審提綱中重新梳理詳細的舉證意見。第二,為達到僅持庭審提綱即可發表舉證意見的效果,庭審提綱中對支持各證明目的的關鍵性證據內容應予以完整摘錄,并精確標注各證明目的所依據的證據索引位置,避免出現在庭上須在眾多材料中翻找證據的情況。第三,若存在我方部分證據無原件的情況,亦應在舉證意見中就該部分證據真實性的說理進行準備,以應對對方對證據真實性的質疑。
就質證意見而言,由于質證意見一般亦有書面意見基礎,故在庭審提綱中亦僅注明補充意見即可,就需要核實原件的對方證據也可在庭審提綱中一并注明。特別的,對方雖存在當庭補充或細化舉證意見的可能,但鑒于對方可能補充的舉證意見一般與我們對對方主張的預測會有所重合,故建議直接根據庭審情況查找庭審提綱中其他部分的準備和說理進行應對,而不在質證意見部分再進行重復預測和準備。
需要注意的是,舉質證意見與辯論意見在內容上可能有所重合,雖然按照一般的庭審程序安排,舉質證環節應僅就證據本身發表意見,辯論性說理應在辯論階段表達,但由于實際庭審中,法庭/仲裁庭對時間和雙方陳述簡要性會有所控制和要求,代理人在辯論階段可能沒有足夠時間充分展開陳述。故建議在準備庭審提綱時,不應拘泥于一般庭審程序對陳述內容上的安排,而可將我方核心觀點和主要說理提前在舉質證部分予以準備,并盡早在庭審中展示,尤其對于與案件焦點問題相關的說理更是如此,以避免庭審后期陳述時間不足,導致影響當庭說理效果。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我接受被告***的委托,作為其委托代理人參加本案訴訟活動。在庭前,我仔細聽取了委托人的陳述,認真查閱了案卷材料,核實相關證據、查找法律根據。今天,又參加了法庭調查,對本案的事實有了清楚了解,現結合事實和法律發表如下代理意見:
(一)
(二)
(三)
以上代理意見,請合議庭合議時予以充分考慮! ????????????????????????????????????????????????????????????????????????????????????????????? ? 代理人:xxx ?????????????????????????????????????????????????????????????????????????????????????????????? xx年xx月xx日
一、基本功與操作技巧
人的思維只有通過表達,才能達到影響他人的作用。表達得好壞取決于表達的內容,但表達技巧也是關系到表達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一個稱職的律師,不僅要有好的文字組織能力,還應具有準確、簡潔、清楚、生動的語言表達能力。
(一)文字表達技巧
綜合案情,理順辯論思路,寫好代理詞、辯護詞,是每一位律師在庭前必做的一項基礎工作。材料的組織必須做到:1.字斟句酌,用詞準確;2.調配語句,合理布局;3,篇章銜接,環環相扣;4.結構嚴謹,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詳略恰當。
(二)語言表達技巧
縱觀每位成功律師,在出庭辯論、代理時,都具有駕馭、支配辯論形勢的能力。庭審制度改革為每個律師在這方面能力的發揮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在庭審辯論中,律師應當做到:1.脫稿,并善于把前言說好。在設計這方面的語氣和選擇言詞時必須達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個法庭的注意力;②傳達案件的嚴重性或表現出對本案的真誠;③表明對本案的信心。2.控制語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辯論內容,還需有好的表達方式。律師在庭審辯論時,應做到口齒清楚,發音準確,音調和諧,快慢適度。力爭達到聲調上的抑揚頓挫,以提高論辯感染效果。 3.善于入情入理。語言可以傷人,也可以感人。用辯論語言傷人,對于律師職責來說則是不道德的。但律師的辯論語言以情感人,則是可取的。使用這一語言情感時,必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①具體案件的辯論語言感情色彩,要有與案情相適應的基調。②絕不能帶有當事人的感情色彩。律師操作的情感就是經過理智語言處理過的辯論情感、法律語言情感。③情感措辭應是發而不露、放而不縱、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語言。
(三)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達、語言表達技巧外,律師還應具有良好的體態語言表達技巧。有聲與無聲、語言與體態的融合統一,才能體現律師精湛的表達能力。
1.柔中有剛,舉止大方。律師在庭審辯論中要有風度,有氣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氣揚。在辯論得勢時,不忘乎所以,輕視對方;在失利時,不驚慌失措,手忙腳亂。發言必須權衡,切不可輕率發表無準備、無水平的言辭。在任何情形下,都應舉止大方,沉穩有序,言而有據。律師應具有這種剛柔并濟、以靜制動、以穩求成的形象。
2.善于控制情緒。古語說:“兵無常勢,水無常形”。法庭辯論情況也常常如此。律師在庭審中可能遇到事先沒有預料到或已預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礙、干擾、發難等情況。這就要求律師控制自己的情緒,怒而不暴跳如雷,驚卻能聲色不露,即席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應變自如,穩中求勝。
二、謀略及具體運用
(一)示假隱真法
此法系指先舉與本案無關的事實證據,運用掩蓋真相或本意的語言技巧,形成對方的錯覺,然后出其不意,突然出擊,拿出自方真實有利的證據或觀點,致對方于被動、措手不及的庭審辯術。現今“當庭舉證,當庭質證”的庭審方式,無疑為這一辯術提供了廣為運用的空間。
(二)以退為進法
它是形式邏輯的歸謬法在法庭辯論中的使用。自方先將對方提出的論題(或觀點)假設為真,然后從這個假設為真的命題推導出一個或一系列荒謬的結論,從而得出原論題為假的辯論方法。此法是一種辯論性、反駁性很強的法庭辯論方法,因而推導得出的必然性結論,容易被接受,從而獲得較好的辯論效果。
(三)后發制人法
兵戰與舌戰之間有許多共同的規律。兵戰中的戰略戰術,也可以用作辯論的對策。先發制人可以產生優勢;后發制人則可以變被動為主動。由于后發,自方可以知道對方的基本觀點,發現矛盾和弱點,然后以自己掌握的材料有針對性地集中進行反駁,有時可以導致對方措手不及而險象叢生。運用時應掌握:1.暫避銳氣,不倉促應戰。2.精聽細解,等待時機。3.抓住破綻,全力反攻。
(四)設問否定法
又稱舌戰偷渡法,使用該法,關鍵是律師在設問時要把辯論的目的深藏不露,絕不能讓對方察覺設問的真正意圖。尤其是第一問,一定要讓對方在尚未了解發問意圖的情況下予以回答,只要回答了第一個問題,下個問題就由不得他不回答了。等到對方自覺難以自圓其說時,后悔也來不及了。這種使對方處處被動、自打嘴巴的戰術,不失為一種極有效的辯論手段。其結果只能是讓對方在不自覺中接受律師(或設問方)的觀點,出其不意而辯勝。
(五)間接否定法
是指在辯論中不直接把矛頭指向對方,而是若無其事地將辯論對手的錯誤觀點擱在一旁“置之不理”,鄭重地從正面提出自己的獨特見解,并充分論證。運用此法應注意兩點:1.自方所持觀點應與對方所持觀點勢不兩立。2.自方觀點應有理有據,絕不能牽強附會,嘩眾取寵。
(六)先聲奪勢法
此法系法庭辯論一方對另一方可能提出的問題避而不談,而對己方極有利的問題,先在論辯發言中全面論證,以達到先入為主,爭取主動的庭辯戰術。實踐中,應用此法須在庭審前做好充分準備,且在庭審調查階段對己方有利的事實、證據逐一認定。然后根據事實和證據,針對對方不正確的觀點主動出擊進行反駁,以期掌握辯論主動權,奇取制高點,促使對方陷入被動。
(七)避實就虛法
庭審辯論中,對方的弱點往往是對方力求回避的地方,甚至對方會采用偷換論題、偷換概念、答非所問的方式,企圖達到轉移己方視線,擾亂視聽的目的。因此,運用此法首先應善于抓住對方之“虛”,選擇其薄弱環節連連進攻,一攻到底,直到把問題辯論清楚為止。
星期五,老師組織了一場辯論賽,題目是“烏塔該不該獨自旅游”。
我參加了反方。開始幾分鐘,正方就顯出了他們咄咄逼人之勢,想讓我們無還手之力,而我們面對這強大的攻勢采取了靈活的策略―緊緊咬住他們的漏洞來答題,竟然還能牽著他們的鼻子走。
我們都是以烏塔周游歐洲的安全性進行辯論的。慢慢的,我們自由辯論變成了法庭對證,我們拿出種種數據進行公堂對駁,想讓對方輸的心服口服。后幾分鐘,辯論賽更激烈了,法庭變成了戰場,輸贏似乎關系到整個人的生命,每個人都盡所能的辯論。正方與反方回答的問題十分鮮明,正方是往好處想,而反方是往壞處想,這樣最后誰也沒能贏了誰。
而我卻不是以烏塔周游各國的安全性想的,我是從現在社會條件來想的。我們現不準雇傭童工,所以就不能像烏塔那樣用自己的力量來賺錢,而且學會獨立、堅強、勇敢并不僅僅是靠獨自一人去周游世界,我們可以通過學習、勞動、軍訓等來體驗從一個無知的兒童成長為一個有抱負、有理想的人,這樣不更兩全其美了嗎?
辯論賽就是一個大舞臺,不僅有著激烈的辯論,而且還有著無窮的知識,我喜歡這樣的辯論賽。
根據X高法[2006]13號文件的要求,我庭對本庭進行了認真自查,現將我庭工作的主要情況簡要匯報一下:
近年來,特別是2005年6月全省人民法庭工作會議召開后,我庭在院黨組的關心和支持下,充分發揮人民法庭的前沿陣地作用,堅持以維護農村穩定和促進小康建設為己任,大力推進工作,認真落實《河南省人民法庭工作細則》,取得了明顯成效。法庭現有干警8人,平均年齡32歲,其中審判員4人,書記員2人,司法警察1人,司機1人,管轄1鄉1鎮1區,53個行政村,103個自然村,面積1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萬人,流動人口2萬余人。該庭建于1996年,現有建筑面積510平方米。2005年受理各類案件296件,審結各類案件260 件,2005年6月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兩年來在中級法院組織的論文比賽中獲獎兩次,現在是市級文明單位。
個人自我介紹
個人自我介紹
導語:給人留下好的第一印象,需要好的個人自我介紹。下面我帶來個人自我介紹,歡迎閱讀與借鑒。
個人自我介紹一
各位考官好,能參加這次面試我感到很榮幸,我希望通過這次面試將一個真實的自己展示給您,幫助自己抓住這個機會。我是xxx,來自于xxx,可能有的人知道xx,那里就是我出生的地方,所以以此為名,同時它也有吉祥延綿之意。我平時喜歡閱讀書籍和時事消息,尤其喜歡名人傳記,在閱讀他們時,我相信它們不光可以了解名人的風采,更可以增長自己的人生閱歷,經歷我生活中無法經歷的精彩人生。而在事實方面更偏好于國際形勢的了解。我相信在這個廣泛合作的現代生活中,擴大自己的知識面是必然的。我畢業于xxx,在校期間多次參加專業實踐活動和項目制定實施過程。成為一名合格的xx是我一直不變的愿望。
通過多年的學習和鍛煉,我養成堅韌的性格和樂觀的精神,尤其是人際關系和對事情的處理方式方面得到了長足的進展。
1.人際方面我充分利用自己友善,有耐性的性格特點與身邊的人和睦相處,在與人相處尤其是人際間的談話中我可以掌握每一個人的情緒變化和表達含義及時的調整談話內容和回應方式。
2.在處事方面我堅信知己知彼才能百戰不殆,不打無準備之仗,盡量考慮成功與失敗的條件和得失,減少風險得程度,完成任務。
我相信這兩方面的特點可以幫助我更好的成為一名合格的xxx,幫助社會弱勢群特獲得更多的幫助和支持。人的生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有獲得美好生活的權利,這就是我對一名xx職責的理解和詮釋a,我相信我會用我努力來見證一名xx價值,希望大家給我這個機會!
個人自我介紹二
尊敬的各位評委老師和同學們:大家好!
我是xxx,來自建筑工程系道路與橋梁專業。今天我非常榮幸能夠和各位評委老師再次見面,進而站在這里接受大家的評判。今天我應聘的職位是與道路橋梁有關的職務,比如現場施工管理員,測量員,實驗員等,具體聽從上級的安排。
xx年我非常榮幸能被華航錄取,在大學期間,我認真的學習了專業知識,并獲得獎學金,大一學年因表現優異獲得三好的榮譽稱號。我深深知道只是學習好,并不符合現在人才的標準,為此在大學期間我代理過各種小商品,參加過社團活動,在學生會組織策劃過各項活動,讓我引以為自豪的有五月舞晚會 關注世博活動 以及方言才藝大賽大型活動,這樣很好的鍛煉了我的團隊合作精神和組織領導能力。在學校的這些活動遠遠不能滿足我的需求,為此假期期間我也沒能放過自己,從大一暑假開始,我一直在外面打工,招生,當家教,做售貨員,當保安,今年暑假期間,我在中交一局一公司實習一個月,實習期間,我的主要工作是配合技術人員管理施工現場——水穩攤鋪,通過這一個月的實習,我學到了許多更加實用的知識,對專業知識有了更加清晰的了解,對所學專業充滿信心。
今天我站在這里,接受大家的評判,不敢奢求什么,只希望大家能認識我,了解我,抑或給我一次機會,錄取我。我愿意做貴公司的第461位具有大專學歷的忠實員工。
謝謝,大家!
個人自我介紹三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審老師大家好!
我是xx。xx年參加檢察工作后,我先是在石獅檢察院的刑檢和起訴部門從事了四年的業務實踐。xx“嚴打”期間曾創下個人年度辦案xx件的.最高紀錄,被xx市委、市政府評為“嚴打工作先進個人”。離開起訴部門后,我在職攻讀取得了研究生學歷和法律碩士學位,并在兼任檢委會委員、辦公室主任、民行科負責人的工作崗位上積極推動檢察理論和實務創新,較熟練地掌握了多媒體示證的編輯操作。近期還主辦了全省首例的檢察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和全國首例的“支持反訴”案。有了這些經歷,我更向往重返公訴席,做一名主訴檢察官。
我認為,“主訴”的“主”可以解釋為“主導追訴程序、主辦疑難案件和主持業務管理”,而“訴”則包含了“訴訟的質量、效率和責任”。
主導首先要充當“法官之前的法官”。用庭審的標準,對罪與非罪、此罪彼罪、罪輕罪重進行相對獨立的法律判斷,把指控的準確率作為辦案的生命線;其次,要成為引導偵查的行家,強化提前介入、追捕追訴和補充偵查等配合制約機制,圓滿完成舉證責任;第三,要為案件的“快偵、快訴、快審”發揮積極作用,例如減少退補和延期審理、用足用好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簡化審等等;最后,鑒于法律監督機關的憲法地位,主訴檢察官還要扮演好“法官之上的法官”,用正義之劍,維護公正的天平
作為公訴部門的業務核心,主訴檢察官應該在主辦重大復雜疑難案件中展現駕馭各種刑事法律政策問題的才能;在還原案件事實、糾正違法偵查、粉碎偽證翻供、駁斥歪理辯護的較量中樹立檢察職業的權威;在打防結合和綜合治理的協作中實現公訴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檢察改革要求淡化行政色彩、增強司法屬性,作為公訴部門的業務領導,主訴檢察官應當著重在擬定提審提綱、組織案件討論、簽發法律文書、制定庭審預案等關鍵環節上加強對助手的業務管理,在明辨是非的唇槍舌戰和法理思考中把自己培養成專家型的檢察人才,在監督、競爭、合作的氛圍下打造一批職業公訴人中的精英骨干。 主訴檢察官是責、權、利高度統一的法律職務。自由裁量權的運作是一個嚴守辦案規則、嚴把審批權限的過程。處理好和檢察長、檢委會、科長的職權關系,關鍵在增強獨立定案的信心,克服擔心錯案追究的保守心態。當好主訴檢察官,缺不了強烈的政治榮譽感和高尚的職業道德,離不開刻苦的理論鉆研和豐富的實踐磨練。除此之外,我認為,還必須象第一公訴人方工那樣,“不喜歡交際”,遠離誘惑,甘心寂寞,讓“距離產生公正”。
我在設計檢察人員分類管理試點方案時,把主訴檢察官作為檢察官序列中的最具專業含量的精英分子,把主訴檢察官辦案組作為未來檢察權運作的典型模式。成為其中的一員,是我不悔的執著。
法學界曾經評價主訴檢察官制度改革是“對抗和危機的產物”。面對法官手中的法槌,律師身上的法袍,我們用主訴檢察官的名號,代表公訴人的威嚴,并且在儀式化的背后,強調名符其實的素質。因為,他的職稱,肩負著社會對司法的信任他的胸前,凝聚著法律和檢察職業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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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法庭如何布置
簡單的法庭如何布置,需要幾個桌子,椅子。桌子的擺放有何習慣等等。謝謝。1、認真審閱案件材料。為保證開庭審理工作的順利,在開庭前,主審法官首先要認真審閱起訴狀、答辯狀等訴訟材料,從中了解雙方當事人爭議的焦點;然后,對原、被告雙方提供的證據進行初步的審查,審查當事人的主張與證據是否相印證,對案件存在的不清事實,還可以自行擬定出審理提綱,以便查清沒有證據證明的事實,為開庭審理奠定基礎。
2、在法律規定期限內運行相關程序和送達手續。目前,采取的是開庭審理前由立案庭送達訴訟文書。但是,由于立案與開庭存在時差,對沒有傳喚和通知的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應當在開庭3日前將傳票送達當事人及將出庭通知書送達訴訟參與人,以保證他們及時參加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有公開和不公開的兩種。對于公開審理的案件,在確定開庭日期后,要在開庭前3日在本院的公告欄內張貼公告以示公開審理。
3、對案情復雜和證據較多的案件進行庭前交換證據。在民事案件審理中,經常遇到案情復雜和證據較多的案件,對于這類案件進行庭前證據交換,能夠使復雜案件爭議的焦點突出,使證據較多的案件簡單化,使開庭審理工作由難變易、由繁變簡,有利于審理案件的順利進行。在民事訴訟中,很多當事人把敗訴歸責于法官,究其原因,第一、由于民事訴訟是利益的再分配,很多當事人從自身的利益出法,去衡量法官的司法行為;第二、當事人僅憑口頭或單方證據咨詢某些人員,以咨詢意見的可能性結論衡量法官的司法行為;第三、復雜民事案件的認識不統一,其結果多樣性,不同的法官審理同一個復雜的案件,會得出不同的結果,實體公正也是有局限性和模糊性的。法官審理案件不可能像小學生做算術題那樣,只能得出一個惟一的正確答案。第四、客觀事實與法律事實的不一致性,就每一個具體案件來說,法官對案件事實的認定都不是“絕對真理”而只能是“相對真理”,有些當事人自己認為客觀事實有理,但沒有法律事實的證據。由于我國國民的法律素質不高,出現一種奇怪的現象,往往被告在一審訴訟程序中是消極訴訟,到二審訴訟程序中積極訴訟,造成了一、二審審理中對事實認定的不一致。由于我國民事訴訟的證據交換是在舉證期限屆滿后進行,對于舉證期限屆滿后提供的證據不是新的證據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納,因此就會出現在舉證期限屆滿后進行證據交換,對方當事人往往要有反駁的證據,而此時舉示證據卻已超過了舉證期限的問題。因此,根據我們的實踐經驗,這就要法官庭前通過初步審核案件訴訟材料,了解案件的爭議焦點,在舉證期限屆滿前,向當事人說明舉證的要求及法律后果,要根據案件的爭議焦點和證據,指導當事人舉證,促使當事人在合理期限內積極、全面、正確、誠實地完成舉證,這樣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實。證據交換的啟動采取的方式可以由審判員自己決定或由當事人申請進行證據交換。證據交換的結果要制作筆錄,將各方當事人的意見記載于證據交換筆錄中。
切實提高駕馭庭審能力
開庭審理案件是考核一個法官能力的重要標準之一,好的法官能夠嫻熟地駕馭庭審活動,同時也是充分展示自己才能的機會。
1、法官要注重自己的司法禮儀。俗話說:嚴而生威。坐在莊嚴的國徽下面,法官要注重自己的儀表、神態、用語等。在平時的法庭審理中,存在很多不規范的法言法語,通過開標準庭活動,我們研究開庭時使用規范的法言法語,克服以往開庭存在的問題。使用規范的法言法語,會使當事人和旁聽人員聽后,能夠感覺到法官的威嚴和知識的淵博,對法官能夠司法公正充滿信心。否則,法官在開庭時,著裝不整,坐姿不端,舉止粗魯,語言不文明,使用不規范的語言,出現不耐煩或訓斥當事人的現象,必然會讓當事人對法官品頭論足,對法官的形象及其司法公正產生合理的懷疑,直接影響到法院對外的形象。
2、按法定的程序開庭。由于民事訴訟法只是原則規定了開庭的程序,有很多問題有待我們在實踐中進行探討。在審理案件中,要克服開庭審理程序的盲目性和任意性,程序公正是保證實體公正的必要前提,程序必須是法定的。認真按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訴訟程序進行,在具體要求上,按照中院規定的開庭程序進行。因此,審判人員要認真的履行職責,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以應對開庭臨時可能出現的問題,在開庭時,常常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情,法官要具有應付的能力,這就要法官具有豐富的經驗和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精心組織,嚴密布置,分工明確,防止疏漏。
3、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法庭審理的準備階段包括查明到庭當事人的身份、公布合議庭組成人員、向當事人交待訴訟權利及其義務。法律賦予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法官要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任何人無權剝奪,法官必須向當事人交待訴訟權利,詢問是否有回避事由,要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舉證、質證及辯論意見。只有這樣才能查清案件的事實,確保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明確是非責任,正確的適用法律,解決雙方的糾紛,真正實現司法公正。在實踐中存在著審判人員急躁情緒和不耐煩的表現,不能認真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論的意見,隨意打斷阻止當事人的發言,這些都是不正確的作法。有相當一部分法官只注重實體,不注重程序,其實程序和實體相比,程序應當重于實體,不能保證程序公正的案件,就無法保證案件的實體公正。因此,法官必須保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法官要保持中立,處于居中地位,不得存在對另一方的不公正的言行。
4、法庭舉證、質證和認證。法庭舉證、質證和認證是法庭審理的中心,對如何進行舉證、質證和認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對此也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各級法院的作法不一。我們認為要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而決定,對于證據不多,證據不存在矛盾、事實清楚簡單的案件,采取分別由原、被告舉證、質證,然后法庭進行認證,可以在開庭時一次完成舉證、質證和認證。對于比較復雜和證據比較多的案件,采取庭前交換證據的方法,化簡案件的審理難度,在法庭審理前進行證據交換,制作證據交換筆錄,在法庭調查進行當事人舉證程序時,先說明證據交換中雙方當事人對那些沒有異議的證據,由書記員記載開庭審理筆錄中,在以下進行的當事人舉證時,對沒有異議的證據不再進行舉證和質證。對于有異議的證據,在法庭調查中,采取分別由原、被告舉證,對方當事人進行質證。關于法庭認證問題,目前有兩種意見,第一種意見主張當庭進行認證;第二種意見主張庭后合議庭評議時認證。我們傾向于第二種有主張意見,因為對于此類案件,在法庭調查上不可隨意認證,對有爭議的證據或證明力不十分明顯的證據,應當在庭后進行認證為好,不能以當庭認證衡量法官駕馭庭審的能力,對案件事實的舉證證明是雙方當事人的行為,需要對雙方舉示的證據全面、客觀地審查和判斷最后得出結果,因此,當庭認證存在著對證據認識的片面性。當庭認證往往會出現一些矛盾問題,作為證據要具備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的基本要素,當原、被告對同一事實提出相反的主張,并舉示證據時,就存在著雙方所舉示證據的證明力大小的問題,由于我國民事訴訟并非采取強制律師代理制度,當事人對證據的“三性”認識和證據的證明力大小的不確定性問題,有些證據具有客觀性,但與本案卻無關聯性,而當事人在法庭審理中又沒有異議,導致當事人質證意見和法庭認證的不一致,如果當庭認證往往出現一些矛盾的問題,因此,最好是在庭后合議庭評議時認證,對合議庭的認證結果在判決書中表述。采取第一種意見,會出現當庭認證后,在判決中不采信的情況,會造成當事人對法官的不信任,認為法官出爾反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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