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的范圍包括哪些
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若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受害人有權獲得賠償。這些侵犯人身權的行為包括:
1. 違法拘留或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2. 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
3. 通過毆打、虐待等行為,或唆使、放縱他人實施此類行為,導致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
4. 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
5. 其他導致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的違法行為。
此外,《國家賠償法》第四條還明確了侵犯財產權的賠償范圍。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若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受害人同樣有權獲得賠償。這些侵犯財產權的行為包括:
1. 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
2. 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
3. 違法征收、征用財產;
4. 其他導致財產損害的行為。
我國行政賠償范圍包括哪些
我國行政賠償范圍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違法拘留或采取不當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非法拘禁或以其它手段剝奪公民人身自由;以暴力方式傷害公民身體或導致死亡;違法使用武器或警械,致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違法執行罰款、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違法收取財物或攤派費用;以及其他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害的違法行為。
違法拘留或采取不當強制措施,不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也損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非法拘禁或剝奪公民自由,對公民的人格尊嚴構成了嚴重侵犯。以暴力方式傷害公民身體或導致死亡,不僅是對人權的嚴重侵犯,也觸犯了國家法律。違法使用武器或警械,致公民身體傷害或死亡,同樣構成嚴重的刑事犯罪,應依法嚴懲。
違法執行罰款、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對公民的經濟權益造成損害。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對公民的財產安全構成威脅。違法收取財物或攤派費用,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益,破壞了公平正義的社會秩序。
此外,還包括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死亡和財產損害的其它違法行為。這些行為嚴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權益,對公民的生命、身體、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我國行政賠償范圍涵蓋了上述各種違法行為,旨在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相關推薦:
醉酒事故怎么賠償(醉酒被車撞有多少責任)
哪類刑事犯罪最輕(刑事案件最輕判多少年)
手術失誤賠償(手術沒做好醫院賠償嗎)
決定不予行政賠償(國家不予行政賠償的情形有哪些)
出具了刑事諒解書(出具了刑事諒解書是不是就沒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