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要什么證據才立案
詐騙的證據,具體如下:
1、物證;
2、書證;
3、證人證言;
4、被害人陳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6、鑒定意見;
7、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筆錄等;
8、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案立案標準是什么
詐騙案立案標準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詐騙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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