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書和立案書在法律上是不相同的。
區別一、兩者的含義不同。立案書主要是公安機關或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決定立案偵查時制作使用的決定類法律文書。控告書主要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依法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揭發犯罪行為,請求依法懲處犯罪分子的材料。
區別二、兩者的作用不相同。立案書的作用是表明公安機關已經立案,案件進入偵查階段。而控告書的作用主要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依法請求依法懲處犯罪分子。
區別三、兩者的投訴機關各不相同。控告狀的投訴機關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而刑事自訴狀的投訴機關只能是人民法院。
而立案書是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于報案、控告、舉報或者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擴展資料: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立案決定書
百度百科-控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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