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了保險公司能賠多少?
這個需要看情況的:1、開車撞死人有買保險保險公司就可以賠償。先從交強險來做賠償當超出交強險賠償的保額后就會用第三者保險來賠償;2、交強險只要有責任(次責、同責、主責、全責)在強制三責險中的賠付版金額是一樣的因為強制三責險只分有責和無責。強制三責險有責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3、商業三者險是保險公司為第三者的損失承擔責任的保險險種。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的權第三方受害者。
車輛正常行駛撞死人責任劃分
責任劃分需要考慮不同情況: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都不存在違章情況
雙方都沒有過錯的情況下: 1.第一種情況,如果機動車一方把行人撞傷或者撞死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不需要負刑事責任機動車在無過錯的情況下,應當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2.第二種情況,行人沒有過錯沒有違章,機動車存在違章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如果機動車把行人撞死,機動車一方應當承擔是刑事責任,即交通肇事罪。說到這大家可能會發現同樣是撞死人,但是因為,機動車的過錯不同,所承擔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如果機動車不存在違章的情況,即便撞死了人,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而只是承擔民事責任。但是如果機動車一方是在違章的情況下撞死人,那就是大事了,要承擔的是交通肇事罪。所以民事責任與刑事責任的最大區別就是機動車一方是否存在違章的這種情況。所以大家在行駛的時候一定不要違章,否則后果是非常嚴重的。
3.第三種情況,就是機動車一方沒有違章,行人是違章的。
這種情況其實是跟第一種情況的結果是一樣的,雖然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行人雖然有過錯,但是他只是違章的行為,而不是故意讓車撞的這種情況,機動車一方仍然要承擔不超過10%的民事賠償責任。舉個簡單的例子:假如一個行人闖紅燈被車撞死了,那么機動車一方依然要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4.第四種情況,機動車一方沒有違章,行人事故意讓機動車撞。
這種情況一般就是一個人故意到馬路上自殺,站在馬路中間讓機動車措不及防而將其撞死。這種情況下,機動車是不用承擔賠償責任的。反而如果因為行人的自殺,而給機動車一方造成損失,機動車還可以讓行人進行賠償的。
這種情況與行人闖紅燈被車撞的情況是不一樣的。因為的行人闖紅燈雖然也是存在違章和一定的過錯,但是行人并不是想讓車將自己撞死,而第四種情況行人追求的目的就是讓車撞死,這兩種行人的主觀意愿是不一樣的,最后導致的機動車承擔的責任是不一樣的。
法律法規: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指出,違反交通運輸安全違反交通運輸管理規定,因而導致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是在發生交通肇事罪逃逸,或者有其他情節特別惡劣的情況下,會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為逃逸而造成人員死亡,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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