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辦理護照分以下三種類型:
一、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
二、對于其中符合相關條件的,省內居民還可以在省內跨地(市、州)就近申請辦理普通護照;
三、外省居民還可跨?。▍^、市)異地申請辦理普通護照。
辦理護照的資料:
一、本地戶籍居民首次申請或是失效重新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下列真實有效的材料:
1、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復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并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復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準,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權限履行報批手續后,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二、非本地戶籍居民省內就近辦理普通護照的申請材料
申請人可憑戶口簿、身份證、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滿一年(含)以上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以及本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備案的其他申請材料。
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
三、非本省戶籍居民跨省異地辦理普通護照
(一)在以下43個城市暫(居)住的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可通過網上預約異地辦理普通護照。
城市范圍: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無錫、常州、蘇州、杭州、寧波、溫州、嘉興、舟山、合肥、福州、廈門、泉州、南昌、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株洲、湘潭、廣州、深圳、珠海、東莞、佛山、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
1、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本市戶籍的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以及雙方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2、非本市戶籍的就業和就學人員及其配偶、未滿16周歲的子女(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提交材料: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就業人員還需提交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就業地連續一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就學人員還需提交就讀院校出具的在學證明;上述人員的配偶、子女還需提交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如其戶口簿不能證明親屬關系,則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二)允許60周歲(含)以上老人通過網上預約異地辦理普通護照。
實施范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實施人群:年齡在60周歲(含)以上,且在非戶籍地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內地居民(登記備案國家工作人員除外)。
提交材料:本人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以及居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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