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護照時,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用于證明身份信息。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未成年人,需要提供監護人的戶口簿以及戶口簿復印件。
3、結婚證復印件
戶口簿上無法直接證明監護關系,需要提供結婚證復印件來證明監護人與本人關系。
4、出生醫學證明
對于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醫學證明來證明監護關系。
5、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近六個月免冠照片。
6、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需要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在辦證現場提供。
7、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根據不同地區的具體要求,還需要提交其他相關材料。
辦理護照的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提交申請
申請人需向戶籍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交普通護照申請。
2、填寫申請表
在出入境接待大廳自助辦理機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并打印申請表。
3、拍照
攜帶打印好的紙質版申請表到照相區拍照。
4、受理
攜帶填寫完整信息的申請表到受理區進行領號及受理工作。
5、繳納費用
辦理完成后,掃描回執單上二維碼繳納費用,可以同步申請護照郵寄。
6、領取護照
本省戶籍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和回執單在7個工作日后可以領取出入境證件,外省戶籍申請人持本人身份證和回執單在20日后可領取出入境證件。
辦理護照的時間因地區和具體情況而異。以下是一些常見情況下的辦理時間信息:
1、戶籍地申請
申請人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普通護照,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會在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審批簽發并制作普通護照。
2、跨省異地申請
對于跨省異地申請的普通護照,簽發時限為20日。
3、偏遠地區或特殊情況
在偏遠或交通不便的地區,或因特殊情況,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不能在上述時限內簽發普通護照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負責人批準,普通護照的簽發時限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
4、緊急情況
對于因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申請護照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會按照急事急辦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第五條
公民因前往外國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普通護照。
第六條
公民申請普通護照,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請事由的相關材料。國家工作人員因本法第五條規定的原因出境申請普通護照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內簽發普通護照;對不符合規定不予簽發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在偏遠地區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區或者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簽發護照的,經護照簽發機關負責人批準,簽發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緊急事由請求加急辦理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應當及時辦理。
第七條
普通護照的登記項目包括:護照持有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護照的簽發日期、有效期、簽發地點和簽發機關。
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護照持有人未滿十六周歲的五年,十六周歲以上的十年。
普通護照的具體簽發辦法,由公安部規定。
法律分析:辦理護照通常需要以下材料:1.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2.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3.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4.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有特殊情況的還需要攜帶其他材料,具體參照根據國家移民管理局發布的《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第六條規定。
法律依據:《普通護照簽發服務指南》第六條
申請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照片;
(二)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三)居民身份證;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國家移民管理局批準的其他材料。
(五)未滿十六周歲的,由其監護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監護證明(如出生證明、戶口簿等),以及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還應當提交監護人委托書,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護照等身份證明。
(六)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七)現役軍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項的申請材料外、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軍官證等)及復印件,以及具有審批權的軍隊系統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辦理普通護照的意見。
(八)換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及復印件。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換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九)補發普通護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項的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原普通護照損毀、遺失或被盜的情況說明;因普通護照損毀申請補發的,還需提交損毀的普通護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短期回國申請補發普通護照的,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十)申請普通護照加注需提交申請表、有關證明材料、有效普通護照、居民身份證。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申請加注,還需提交定居國外的有效證明和暫住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暫住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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