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沉寂一段時間后,國內通信設備兩大巨頭華為與中興通訊之間的專利糾紛再次掀起波瀾。據報道,中興通訊已在深圳中院對華為提起訴訟,指控華為侵犯其三項LTE專利。這一訴訟行動在一個月前就已經開始,中興通訊向深圳中院提交了訴訟申請,但法院未立即決定受理。然而,上個月底,中興通訊的訴狀送達了華為公司,正式開啟了司法流程。據接近中興通訊的消息人士透露,中興在訴狀中要求華為立即停止制造和使用TD-LTE系統設備,并禁止進行TD-LTE規模技術試驗。
此次中興通訊對華為的訴訟,實際上是對于華為此前在歐洲發起的訴訟行動的反擊。今年4月28日,華為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信提起訴訟,指控中興侵犯了其數據卡、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專利和商標權。德國法院隨后批準了華為的請求,向中興發出了臨時禁令。面對這一挑戰,中興通訊采取了一系列應對措施,包括在歐洲申請華為的商標和專利無效,以及在國內發起的侵權訴訟等。
華為與中興通訊之間的專利爭端,反映了國內通信設備行業競爭的激烈程度。專利戰不僅僅是技術較量的結果,更涉及商業策略、市場定位和行業影響力等多個層面。隨著全球通信技術的快速發展,專利保護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成為了企業在競爭中保護自身利益、確保技術創新和發展的重要手段。這一系列的專利訴訟不僅反映了中興通訊和華為在技術領域的競爭態勢,也體現了全球通信行業內部的復雜關系和競爭格局。
華為中興專利戰發起于2011年4月28日,華為起訴中興侵犯了華為的數據卡和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專利,此外,中興還涉嫌未經授權在產品上使用華為注冊商標。4月29日,中興在國內對華為提起反訴,指華為侵犯其LTE若干重要專利。
這是華為與中興首度公開交惡。
2011年4月28日,華為以“侵犯公司數據卡、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LTE)專利和商標權”為由,在德國、法國和匈牙利對中興通訊提起法律訴訟,率先拉開戰幕。中興迅速做出回應,在國內以“華為侵犯中興LTE的若干重要專利”為由發表了反訴聲明。 “如果沒有華為,中興不可能始終保持著活力,而如果沒有中興,華為也不會有如此快的發展速度。”一位先后在中興和華為工作過的企業人士這樣評論這兩家公司。同道競逐的華為和中興,最終難免擦槍走火。
這次,作為大哥的華為毅然將兄弟中興告上法庭,公然與國外的競爭對手愛立信站在了一起。這種“大義滅親”又帶有“落井下石”嫌疑的舉動,也許正是華為老大任正非一直秉承的“狼性”的企業文化的體現。盡管兩家公司的高層在公開場合對兩家競爭這件事避而不談,但事實上,關于華為和中興交惡的消息在業內早已是公開的秘密。
中興董事長侯為貴曾對媒體坦言,兩家的競爭從開始到現在已經持續了20多年,兩家企業能夠有今天在世界上舉世矚目的成就,競爭起了很大的推動作用。
訴訟捅破了這層窗戶紙,也表明兩家的競爭已經進入了白熱化階段。電信專家、Frost Sullivan首席顧問王煜全指出,兩家企業實在是太像了,想要在一個領域里并行不悖地發展是不可能的,“打架”是遲早的事情。 日前,華為在媒體面前指責中興在歐洲市場使用低價策略惡性競爭。業界有關人士認為,中興的低價策略嚴重影響到了歐洲數據卡市場一些生產商的利益。對此,歐洲option公司于2010年提出了針對中國的無線上網卡的“三反”調查(反傾銷、反補貼措施和反補貼調查)。
“如果調查結果屬實,包括華為在內的一系列中國通訊設備商將面臨退出歐洲市場的威脅。華為這次把矛頭指向中興的深層原因大概就是為了防止被三反調查殃及,華為的意思和歐洲市場的其他同行一樣,我也是受害者。”
中興一位不愿意具名的管理層人士向記者表示:“價格是一種策略,不能被算作惡性競爭。而設備商的利潤來源不僅僅來自于銷售設備,還來源于設備的售后服務以及增值業務等很多方面。而使用低價策略并非中興一家,各家企業都使用過,大家都是有頭有臉的企業,沒有必要為了競爭做賠本賺吆喝的買賣。”
據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華為當年正是用低價策略打開了歐洲數據卡市場的大門。在海外市場,華為比中興發展得要早一些,而中興采取的多是跟隨戰略。Gartner電信運營商首席分析師田穎告訴《中國經濟周刊》:“在一些國外市場,華為打開局面后,中興通常就會亦步亦趨地憑借相似的競爭優勢殺入。所以相對海外市場,中興和華為相比,起步較晚,實力也相對較弱。”
中興在歐洲市場的突圍,使其迅速成為了華為的“眼中釘”。為了阻止中興在歐洲市場的突圍,華為制定了一系列策略阻止中興的發展。另一位曾先后供職于中興華為的業界人士向記者透露,為了和中興競爭,華為曾經在內部推行過一種類似象棋里面的“對子”策略,凡是中興做得好的產品,華為一律通過價格競爭來打壓,削除中興的利潤,來達到競爭的目的。
這次訴訟顯然是把兩家長達20余年的暗斗搬到了明面上。兩家此次將戰場選定在歐洲,顯然是為了爭奪歐洲市場。除了價格戰之外,兩家在歐洲市場跑馬圈地的時候也出現了不少“撞車”現象:2006年,華為成為荷蘭皇家電信(KPN)核心網的設備供應商;2007年華為承建沃達豐數據網絡,闖入歐洲主流市場,成為歐洲的主流通訊設備商。3年后,中興和挪威的Telenor公司在匈牙利簽署了HSPA+/LTE數千個基站合同,又和KPN簽署了在德國的數個WCDMA合同。至此,中興同樣敲開了歐洲市場的大門。而匈牙利和德國被華為選作此次訴訟的戰場,也說明了此次起訴和這些撞車事件不無瓜葛。
2010年,中興的營業利潤僅為25.89億元,遠遠低于華為的292.71億元。據一份數據顯示,在2010年全球LTE布局中,華為占全部市場份額的23%,中興占21%,愛立信和諾西則都為18%緊隨其后。在全球五大通訊設備商積極搶占LTE市場的今天,這組數據似乎從一個側面解釋了這次訴訟和之前華為和諾西、中興和愛立信之間的專利之戰,無非是為了搶占全球的LTE市場。 在這次訴訟之前,無論是中興還是華為都曾經和國外的通訊巨頭由于專利問題對簿公堂。在專利上做文章,似乎成為了國際通訊商競爭的首選手段。
華為剛剛結束的和摩托羅拉的諾西收購案訴訟就是為了保護華為的知識產權的。華為的CMO余承東曾經向媒體表示:“華為目前是唯一一家與國外競爭對手簽訂專利交叉許可協議的公司,每年華為付出的專利許可成本都在2.2億美元,為專利買單,我們已經買了十年了。”
中興品牌部副總經理張錦章表示:“由于通訊設備企業之間互相使用競爭對手的專利是不可避免的情況。而在最開始的時候,使用其他企業的專利,也是被行業內默許的。但是后來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的時候,那些企業又開始對自己的專利收費,這個費用很高,所以坐下來談判價格以及其他細節問題也是必須的過程。這是行業內的慣例。”
易觀國際的一位通訊分析師分析道:“通訊行業發展到如今,廠商之間在專利上有交叉使用的現象是不可避免的。理清專利歸屬,對于中國企業來說,這也是走出國門走向國際的一個必經之路。而國際上關于專利的法規各國都不一樣,這也使專利訴訟成了國際通訊巨頭用來達到在市場上排擠對手,惡性競爭的一種慣用伎倆。”
據易觀國際的一組數據顯示,2010年僅僅發生在通信行業內部的專利訴訟就有數百起,其中蘋果公司46起,摩托羅拉公司44起,三星公司32起,諾基亞公司27起。由此可以看出通過專利訴訟來達到競爭目的已經成為了通訊領域競爭的一種常規武器。
該分析師還認為,之所以設備商們喜歡在專利上做文章,原因有兩個:首先不同國家之間對于專利權的相關法律規定不同,且較為混亂,這給各大設備商在法律上鉆空子提供了很多便利條件;其次,許多設備商要發展必須使用競爭對手的專利,通常在這個時候的解決辦法是企業之間就有交叉的專利簽訂相關的專利交叉許可合同,然后向對方繳納專利使用費,但是在這個過程中,許多設備商為了達到競爭的目的,一旦價格或者條件談不攏就會引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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